安岳县清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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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清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流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录入:安岳县清流镇

安清府发〔2023〕24号

 

 安岳县清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清流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清流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岳县清流镇人民政府          

              2023512

 

清流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今年以来,天气干旱,在近年来实属罕见。面对防汛救灾工作,我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特制定《清流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并落到实处。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防汛减灾工作,必须抓紧实施、全力以赴,迅速扎实地落实到行动中去。防汛抗洪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从日常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到科学实施风险排查,在到应急救援抢险、灾后重建,每一个步骤、环节都需要做到准确无无缝衔接。这需要各部门、各社区、村两委直降更有力、更有效的举措,建立起高效、常态化的预警、防治、应急救援体系,形成抗击洪灾的巨大合力。

(二)抓好洪灾发生前的预警工作,查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应对策略。哪里会发生洪水,可能发多大的洪水,哪里疏散避险,这些关键信息避险随时掌握、实时跟进,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沉着冷静、应对灾害。利用水利和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网络渠道、微信等与各部门、社区、村两委的及时对监测点信息实时共享,实现滚动预测预报、精准预警提醒,确保预警全域覆盖、不留死角。

(三)洪灾发生后,要及时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入汛以来,应急管理办应强与各村的协调联动,积极召开防汛工作会,密切掌握汛情发展,加强超警河段提防、超汛限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等重点区域巡查防守。

(四)强化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尽力挽救每一条生命。及时处置灾情,做到险情抢早抢小,统筹组织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做到统一调度、快速出动、有效救援,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齐心协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五)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也至关重要。洪水过后,会留下大量积水、积淤、垃圾、动物尸体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尚存反弹风险,如果不及时处理,也会对环境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二、灾害报告及启动预案方式

突发性汛期灾害发生后,发生地村两委立即向镇应急安全办报告灾情,包括灾害险情和发生地点、实际、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及发展趋势,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接到灾情报告后,镇安全办根据灾害情况,确定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三、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清流镇汛期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汛期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汛期灾害应急救灾的处置工作;

2.负责发布全镇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检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河道等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盒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的上报,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

4.各村社区、两委村民小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及时向镇安全办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调整、整合救灾力量,决定采取必要的应急抢险救灾措施;

6.根据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成效调动民兵,请示上级调动人员参加抢险救灾;

7.部署各救灾应急组的抢险重点和任务,实施抢救行动,接受和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抗灾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告;

8.根据灾害等级,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和自救工作情况;

9.负责汛期灾害的对外发布。

四、防灾抢险

(一)汛期值班采取一名主要领导,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值班人员联合值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二)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情况做好备案。

(三)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当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杰上级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度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灾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四)监测、巡查要求。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不少于一次。汛期每月测量、巡查不少于2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五)灾后处理。灾情发生后,社区、村两委、镇安全办、镇政府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安全办成员、村巡查小组成员积极完善调查补充,整理归档。

(二)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三)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

(四)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雨衣三套、铁锹四把、十字镐两把、手工锯两把、口哨一副、反光背心六件、手摇报警器1部手电筒一把、锄头两把等必备物资设备,并由各村自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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