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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录入: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资财规〔20241

 

 

资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办法》的通知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管理,保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享受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将《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办法

 

 

 

资阳市财政局

2024328

 

 

 

附件

 

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

一卡通代管代持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享受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享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对象(以下简称补贴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等7部门印发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施方案》(川财办〔2019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享受本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的人员(以下简称补贴对象)、依法履行监护义务(以下简称监护人)及受委托代为持有管理补贴对象一卡通卡片(或存折,下同)或代为领取管理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的人员和有关组织(以下简称受托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一卡通卡片是指作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载体纳入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的含金融功能的卡片(包括银行卡、含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等)。

第四条  代管代持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补贴对象持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卡片,但因行动不便、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原因,需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持有、管理一卡通卡片的情形。

(二)补贴对象因行动不便、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卡片,需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领取、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情形。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五条 代管代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确需代管代持的,应征得补贴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强制收卡借卡、代管代取以及扣留扣押补贴对象一卡通卡片,不得向补贴对象及其监护人或受托人索取补贴资金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监护人优先原则。确需代管代持的,优先由其监护人代管代持。

(三)补贴资金始终由补贴对象享受的原则。补贴对象有社会保障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必须发放到本人的一卡通卡片中;以家庭为单位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发放到户主的一卡通卡片中。

第六条  受托人由补贴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指定,并按程序在辖区内向群众公示。

第三章  审批管理

第七条 补贴对象存在本办法第四条确需他人代为持有、管理一卡通卡片的情形,如代管代持人为补贴对象监护人,无须签订一卡通卡片代为持有、管理委托书,但需提供取得监护权的相关材料;如代管代持人为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或组织,须与补贴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签订一卡通卡片代为持有、管理委托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

第八条 补贴对象存在本办法第四条确需他人代为领取、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情形,可通过监护人或受托人一卡通卡片发放相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代管代持人为补贴对象监护人,无须签订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为领取、管理委托书,但需提供取得监护权的相关材料。

(二)代管代持人为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或组织,须与补贴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签订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为领取、管理委托书。且应在发放的补贴资金到账后5日内全额交还持有人(到账时间以收到银行发送补贴资金到账短信时间为准),或用于补贴对象个人开支(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

第九条 本办法第四条中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卡片的补贴对象,在达到办卡条件并成功办理一卡通卡片后,补贴业务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本人的一卡通账户。如在享受补贴期间确需他人代为持有、管理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乡镇(街道)应建立一卡通卡片的补贴对象代管代持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一卡通卡片的代管代持情况须由乡镇(街道)及时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备案。

乡镇(街道)、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代管代持情况的动态管理。定期清核代管代持动态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享受补贴变化情况、生存状况、办理一卡通卡片情况等,及时剔除不再符合代管代持政策的人员。对需变更或取消代管代持的,及时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监护人及受托人不得将代为持有、管理补贴对象的一卡通卡片转借或出租他人,不得用于授权范围外的业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委托代理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补贴对象的原则使用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的收支应清晰的记录,并及时告知补贴对象。补贴资金收支凭据应长期保存,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人民群众及补贴资金相关职能部门各方面监督。

第十三条  各级纪委监委、审计、财政和补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代管代持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可定期或不定期对代管代持情况进行检查,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反规定擅自代管代持,确保特殊人群切实享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第十四条 对擅自代管代持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私自侵吞或占有享受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从严问责、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各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若遇国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管代持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45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 资阳市一卡通卡片代管代持委托书(参考模板)

                       2. 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领代管委托书(参考模板)

 

 

 

 

附件1

 

资阳市一卡通卡片代管代持委托书

(参考模板)

 

一卡通卡片持有人:李××(身份证号码:×××),男,××××××××日出生,××族,农民,住×××××

一卡通卡片代为持有受托人:张××(身份证号码:×××),女,××××××××日出生,××族,农民,住×××××

一卡通卡片持有人李×××××××特殊情况,自身不能有效保管一卡通卡片,现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李×××,身份证号码:×××)委托张××代为持有、管理补贴对象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卡片。

受托人张××承诺认真保管一卡通卡片持有人相关卡片,不将相关卡片出租或转借他人,不用于领取补贴资金外的其他事项,发放的补贴资金到账后5日内将全额交还持有人李××(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李×××),或全部用于李××的生活支出。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一卡通卡片持有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变更委托时终结。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一卡通卡片持有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受托人、乡镇(街道)各持一份。

一卡通卡片持有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签字)

一卡通卡片受托人:(签字)

乡镇(街道)(盖章)

××××××××

 

 

 

 

 

 

 

 

 

 

附件2

 

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领代管委托书

(参考模板)

 

代为领取委托人:李××(身份证号码:×××),男,×××××××日出生,××族,农民,住×××××

代为领取受托人:王××(身份证号码:×××),女,××××××××日出生,××族,农民,住×××××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享受对象李××××××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一卡通卡片,现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李×××,身份证号码:×××)委托王××代为领取、管理本人享受的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受托人王××承诺用本人一卡通卡片代为领取的李××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在补贴资金到账后5日内全额交还实际享受对象李××(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李×××),或全部用于李××的生活支出。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至补贴享受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变更委托时终结。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补贴享受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受托人、乡镇(街道)各持一份。

代为领取委托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签字)

代为领取受托人(签字)

乡镇(街道)(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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