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解读
《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7   录入: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办法》的通知

 

    

日前,市财政局印发了《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办法》(资财规〔20241,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2451日起执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和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享受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享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对象(以下简称“享受补贴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等7部门印发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施方案》(川财办〔2019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适用对象和情形

本办法所称“一卡通”卡片是指作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载体纳入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的含金融功能的卡片(包括银行卡、含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等)。

本办法适用于享受本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的人员、依法履行监护义务及受委托代为持有管理补贴对象“一卡通”卡片(或存折)或代为领取管理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的人员和有关组织。

一是因行动不便、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原因,需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持有、管理“一卡通”卡片的情形。

二是因行动不便、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卡片,需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领取、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情形。

三、《办法》的管理原则

一是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强制收卡借卡、代管代取以及扣留扣押补贴对象“一卡通”卡片,不得向补贴对象及其监护人或受托人索取补贴资金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是监护人优先原则。确需“代管代持”的,优先由其监护人代管代持。

三是补贴资金始终由补贴对象享受的原则。补贴对象有社会保障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必须发放到本人的“一卡通”卡片中;以家庭为单位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发放到户主的“一卡通”卡片中。

四、《办法》的审批管理

法定代理人不履行代理义务或无法定代理人的,补贴对象或其法定代理人应与乡镇(街道)指定委托代理人签订代管代持协议,并向辖区内群众公示。乡镇(街道)指定专人管理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代管代持档案。

“代管代持”人为补贴对象监护人,无须签订资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为领取、管理委托书,但需提供取得监护权的相关材料。

乡镇(街道)、补贴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代管代持”情况的动态管理。定期清核“代管代持”动态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享受补贴变化情况、生存状况、办理“一卡通”卡片情况等,及时剔除不再符合“代管代持”政策的人员。对需变更或取消“代管代持”的,及时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更新相关信息。

五、《办法》的监督管理

各级纪委监委、审计、财政和补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畅通举报通道,加强对“代管代持”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

 

 

资阳市财政局

2024328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