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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镇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31   录入:安岳县文化镇

文化镇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成员持续增收,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符合文化镇实际的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和有效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创造条件。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收益分配红利化、监督管理规范化、流转交易市场化。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稳步有序推进,2018年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2019年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基本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股权量化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三、工作重点

(一)完成清产核资扫尾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并将集体资产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民集体。抓好“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环节,建立台账、完善制度、整理档案、数据录入全国管理系统。

(二)明确集体产权归属。在清查核资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集体资产的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科学确认成员身份。坚持“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按照《安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安农经发〔2017〕28号)精神,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工作中要坚持民主协商,既要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确认结果须向全体成员公示,建立成员名册,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提倡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四)量化股份落实权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股权量化到人,确权到户。股权设置原则上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确需设集体股的,集体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股权量化和设置方案,由成员(或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报乡镇审核备案,并张榜公布。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名册和管理台账,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以户为单位出具县统一印制的股权证书,实现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股权管理提倡实行静态管理方式,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生不增、死不减,“权跟户(人)走”,可依法继承,但不得退股提现。

(五)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无效益不分配,严禁举债分配。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合理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经成员(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备案。明确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提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公积金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公益金主要用于资助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管理费主要用于公共事务支出。设立了集体股的,不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按成员持股比例进行分红,实行同股同利,切实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

(六)依法确立主体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负责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由县农经局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并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以此确定其法人地位。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七)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在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中,充分体现和保障农民集体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民集体有权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长期抛荒、毁损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承包农户转让、互换土地承包权的,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并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向发包方书面备案。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违反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机制,防止少数人私相授受、谋取私利。

(八)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股权”为核心,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土地资源、财政资金等,创新思维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量化等问题,使农民变“股民”,发展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支持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成员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折股入社,整合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项目。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地生态环境、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物流运输等各类服务,大力发展服务经济。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抓好存量资本经营。

(九)强化资产财务管理。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四、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筹备阶段(2020年6月30)。

一是成立机构。(见附件)二是宣传动员培训。镇召开动员部署会、培训会,明确任务、步骤方法和工作要求,统一各级干部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公开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奠定改革基础。三是制定方案。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明确政策、措施、流程。

(二)工作实施阶段

1、完成清产核资及权属确认扫尾工作(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

2、成员身份确认(2020年 8月底以前)。根据《安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安农经发〔2017〕28号)精神,制定成员身份确认方案,明确登记时点、条件、标准和程序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科学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并张榜公示,建立成员名册,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

3、集体资产股权量化(2020年9月底以前)。在成员界定基础上,公平公开、科学合理底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成员个人、落实到户。建立股东股权台账,健全各项制度机制,资料全面整理归档,并认真总结经验。

4、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20年11月底以前)。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和赋码工作,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镇人民政府申请、镇审核批复后由县农经局颁发证书,并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立法人主体地位。健全组织治理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健全产权规范流转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多途径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底)。经上级检查、验收和全面总结后,各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附件

文化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刘建国    文化镇党委书记

           陈  壹    文化镇镇长

副组长:陈秀容    文化镇纪委书记

           徐高琴    文化镇党委副书记

           李治德    文化镇副镇长

 员:颜  婕    文化镇财政所所长

                                     黄  文    文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

           刘  洋    文化镇党建办 主任

           张  立    文化镇党政办 副主任

           周艳秋    文化镇财政所 干部

           谭晓春    文化镇网格员

           张小琴    文化镇纪委副书记

   各村(社区)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本村改革工作,统筹部署、综合协调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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