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岳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安府办发〔2018〕71号)和安岳县人民政府人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岳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0〕9号)规定,经过“户主申请,乡镇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审批”的程序现将2020年7月城乡低保审批情况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付有菊、邓长青、兰廷鲜、朱远术、邓从诚、蒋志碧、宋良明、李远贵、黄中碧、张诗琪、张道勇、张檬、谢秀珍、彭龙华、彭将军、彭雨森、邓秀英、邓语童、谢雨欣等8户19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二、同意王承华、康九林、王先明等3人因死亡出保;
以上人员执行时间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