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拱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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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拱桥乡2022年治安巡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录入:安岳县拱桥乡

为加快打造“鱼米之乡,宜美拱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推进我乡平安创建, 构筑社会治安巡逻防范长效机制, 步增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 确保我乡社会政治稳定, 治安秩序良好,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开展治安巡逻, 杜绝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村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达到“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拱桥乡乡治安巡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社区)巡逻小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      乡党委书记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唐光勇   政法委员、副乡长

文加武   乡武装部部长、副乡长

  员:     乡人大主席

樊国强   乡党委副书记

黄林武   副乡长

唐光平   乡组织委员

             乡纪委书记

刘君安   乡警务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7个巡逻分队,办公室设在乡综合行政执法办,唐光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邓小兵、王乙霖、文君组成,具体负责治安巡逻的各项工作。

机关巡逻队

队长:唐光勇

副队长:刘君安

成员:全体机关干部、警务区民辅警

负责区域:全乡辖区内

第一分队

队长:刘衍玲

成员:槐佛社区两委成员、各组组长

负责区域:槐佛社区

第二分队

队长:邓府国

成员:五台村两委成员、各组组长

负责区域:五台村

第三分队

队长:张军

成员:高庙村两委成员、各组组长

负责区域:高庙村

第四分队

队长:周显瑜

成员:东安村两委成员、各组组长

负责区域:东安村

第五分队

队长:袁勇

成员:化龙村两委成员、各组组长

负责区域:化龙村

第六分队

队长:贺立俊

成员:孟良村两委成员、各组组长

负责区域:孟良村

三、巡逻任务

1、严密注意巡逻区域内可疑人、事、物,依法盘查可疑人员。

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2、及时处置巡逻中发现的各种事件、矛盾纠纷。发现治安事件时,队员要相互配合,一旦发现案情处理不了时,时间报110,并依法保护现场,疏散周围群众。

3、检查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安全防范等。

4、管护好水库、河流等水源,保护好生态环境渔业资源。

5、了解民情民意。

四、巡逻要求

1各巡逻队自行制定排班表,每周至少在负责区域不定时巡逻一次 ,各队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巡逻队队长请假。

2、巡逻人员必须统一佩戴袖标,警务区警必须着警服

3、巡逻采用定线和不定线的方式,巡逻到每个村民组,确保不

留死角。

4、各巡逻队应认真填写巡逻记录,并将开展巡逻的图片视频发乡村干部工作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存档

5、巡逻中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 树立一个良好的工作形象。

6、要把巡逻与“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保护好生态环境渔业资源”等工作结合起来,接受群众咨询,了解民情民意并记录在册。

五、奖励处罚措施:

1、抓到电鱼、毒鱼的奖励每1000

2发现制、贩毒线索的,每队奖励2000

3、在巡逻过程中制止重大案件及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4对不认真开展巡逻的单位、不服从安排的个人,由乡纪委立案处理

5、因工作疏忽、不尽职等因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求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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