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千佛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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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千佛乡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   录入:安岳县千佛乡

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灭火工作方针, 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扑火救灾,保护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使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秋季来临,降雨减少,空气日渐干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乡 村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的各项工作抓实、抓细, 并成立了乡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应急管理机制

(一)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   乡长       联系电话13882938767 

副组长:唐福强 组织委员       联系电话18190286630

   副乡长       联系电话13408222411

  乡人大主席    联系电话15182182878

付光萍 乡纪委书记    联系电话13698321175

党政办主任   联系电话18123493347

马双彬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8784304251

代金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3558938155

周玉清 警务区负责人    联系电话1355069119

 乡社会治理办主任  联系电话17781835746 

邓德俊 乡卫生院院长    联系电话18090630305

应急和安全办主任  联系电话17300226118

     刘旭威 应急安全办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7701088992

        乡主要领导包片并成立工作组

第一组:瓦屋村、杨里村

长:付光萍

员:唐晓东  廖娇凤  王浩洋  王嘉茂  舒婷婷

第二组:上游村、洪庙村

长:周莉

  员:    代金伟      王罗琪      

第三组:庙坡村、枣子村

长:宋波

员:黄胜群                

第四组:桥亭村

长:朱江

员:李学林、黄小红、  

第五组:龙铁社区

长:  

员:马双彬、谢莉华  陈启学      陶雪莉

第七组:文章村

长:唐福强

  员:胡小胜    

(三)成立森林防灭火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和应急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党委委员唐福强分管,成员由张艳、马双彬、彭中、李学林黄胜群组成,应急办公室由周莉分管,成员有陶俊、舒婷婷、刘旭威。

(四)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队(30-50人组成)

1.上班时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队

  长:杨刚

副队长:唐福强、周莉、宋波

  全体在上班、各村职干、民兵长、保主任。

2.节假日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队

队长:值班领导

成员:乡值班人员、各村实职干部、民兵连长、治保主任。

3.村成立相应的防火指挥和扑救应急队伍。(人数不少于 20)

)职责分工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千佛乡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信息。对森林灭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表扬;二是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乡辖各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灭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乡警务区: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火灾案件进行侦处理,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乡卫生院:负责组建医护队伍以及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抢救伤病员, 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单位:根据乡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二、森林火工作措施

(一)加大力度,广泛宣传。各村、社区、各单位必须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车、广播、标语、 宣传专栏、网络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主要宣传《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扑火安全常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高温干旱防火注意事项》等,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了全民的森林灭火意识。使森林火工作深入人心,为我乡森林防火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落实巡山护林责任制落实村支部书记负总责,驻村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社,社干部包山头(地块)制度,严格执行巡查制度, 对自己所负责的村、社、山头(地块)要实行常年巡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防火灭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及责任范围森林要加强督查, 消除隐患。密切监视本辖区的火情,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地段要实行全面看守,如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并按规定逐级及时报告。做到快速反应,确保火灾“打早、打小、”。

(三)值班值守制度。乡政府实行森林防灭火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由主要领导带队,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班人员手机 24小时保持畅通。各村、社区、乡直单位也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抓好落实。

(四)加强演练培训。乡上组织乡社区应急队伍参加的森防火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进行1次以上对村、社区、乡直单位火指挥和扑救人员进行培训。

三、扑救程序

  1. 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所在乡村森林防灭火机构或村两委报告。
  2. 村、社区、乡直单位森林防灭火机构或村两委接到火情报告后,迅速启动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 扑救组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火情,2小时未控制火势,指挥组根据火情动态,向县应急指挥部请求增援。发生人员伤亡,要及时上报。
  4. 后勤组要在扑救组第一队出发后1小时内,要把水和干粮送到火场。
  5. 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 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四、注意事项

    1. 坚持“四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未经训练的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两严禁”: 严禁组织妇女、儿童、老人和体弱多病者参与扑救;严禁指派未经培训的人员参与扑救森林火灾,“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森防指备案,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 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 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 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 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 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 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 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附件一:千佛乡防灭火应急队名单

附件二:千佛乡各村防灭火义务扑火队人员名单

附件三:千佛乡防灭火应急队、各村义务扑火队人员通讯录

 

安岳乡千佛乡人民政府

2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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