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四川省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岳县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领发〔2022〕11 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2022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领导班子、班子成员。
二、考核内容
(一)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 效衔接,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业农村改 革,推进惠农政策落实等六个方面。
三、考核方式
(一)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考核评分。考核采取日常检查(权 重 20%)、年终现场检查(权重 50%)、部门评分(权重 30%) 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分设置为 100 分,同时根据加减评分,形成综合得分。
1.日常抽查评分。由乡村振兴办牵头,会同党建办、乡纪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全乡落实中省涉农重大政策、推进涉农重点工作和实施 涉农重要项目等情况按季度进行日常抽查评分。
2.年终现场检查评分。由乡村振兴办牵头,会同党建办、乡纪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组织工作组开展自查评分。同时对各村实行全覆盖检查。
3.加减评分。有加减分及时和县委农办沟通,做到应加尽加,加减评分最多不超过5分。
4.综合评分。乡村振兴会同有关方面,综合日常抽查、年终现场检查、部门评分、加减评分,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省级实绩 考核、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情况等, 对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分,提出考核评分结果建议。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印发2022年度考核实施方案,7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开展日常抽查评分,12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开展自查自评,12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开展年终现场检查评分,12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开展加减评分,2023 年1月中旬前完成。
(七)组织开展综合评分,提出对班子成员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次建议,2023 年1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乡村振兴办统筹负责,会同相关办公室实施。
(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由乡村振兴办开展考核工作培训,对考核各个环节、各项指标进行细化讲解,明确考核标准和 要求,切实提高年终现场考核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考核工作标准统一流程规范。
(三)组建年终现场检查队伍。从各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组建现场检查队伍。现场检查人员,特别是带队负责人必须熟悉乡村振兴业务工作和理论政策,了解“三农” 工作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担当责任,敢于较真碰硬。
(四)强化考核监督指导。由乡纪委,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根据考核工作需要,对考核中分歧较 大的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实地核实,避免出现误判、错判,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较差 4 个等次,其中 90 分及以上为优秀,80 分—89 分为良好,70—79 为中等,70 分以 下为较差。考核结果将作为乡村振兴工作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班子成员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摆突出位置,对照考核细则,按照各自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把考核工作抓紧抓实。
(二)严格标准。要如实准确提供考核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严禁虚报、漏报、瞒报。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严格打表,确保考核事实依据充分、评分客观准确。
(三)严肃纪律。参与考核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工 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对于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