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岳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安府办发〔2018〕71号)和安岳县人民政府人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岳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0〕9号)规定,经过“户主申请,乡镇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审批”的程序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审批情况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朱学富等16户24人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
二、同意将罗丹等4人因收入超标及死亡原因出保;
三、同意刘秀建等1人低保金额调标;
以上人员执行时间2022年4月1日。
附件:1.南薰镇2022年第一季度新增城乡低保花名册;
2.南薰镇2022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出保花名册;
3.南薰镇2022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不纳入花名册;
4.南薰镇2022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金额调标花名册;
附件:附件1:南薰镇2022年第一季度新增城乡低保花名册.xlsx
附件:附件2:南薰镇2022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出保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