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驯龙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岳县驯龙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驯龙镇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录入:安岳县驯龙镇

 

  2023-79

 

安岳县驯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驯龙镇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

“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驯龙镇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安岳县驯龙镇人民政府      

2023628日            

 

 

 

 

 

 

驯龙镇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回头看”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成果,全面夯实粮食生产根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思路目标

坚持“防增量、提质量、建机制、严监管”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撂荒耕地整治“后半篇”文章,大力实施耕地良田化行动,确保已整治的2150.18亩撂荒耕地持续耕种,全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丘陵示范区。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土地流转。严格落实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持续开展新增土地流转情况“双月”报送,不断规范流转土地管理,将流转土地禁止撂荒、“非粮化”等内容列为流转合同固定条款,严格落实租赁费支付、风险保障金、日常监管三项措施。在土地流转合同生效后,引导土地承租方及时付清当年土地租赁费并支付次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照合同约定,当年支付下一年土地租赁费,防止土地承租方因拖欠流转费而导致撂荒耕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流入方在35年内按一年的租赁费标准,缴齐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用于支付因经营不善拖欠的租赁费、撂荒后的开垦费和到期后的复耕费等。流转耕地超过3个月未正常种植或无种植计划的,发包方应及时予以告知提醒;对6个月没有正常种植的,发包方应敦促承包方恢复耕种;对撂荒1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二)提升生产能力。对具备条件的成片复耕复种地块,要向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储备,争取高标准农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水土保持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农业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对坡度在25度以上且农业用水缺乏的耕地,配套完善山坪塘、提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着力改善耕作条件,严防因农田基础等客观因素导致再次撂荒。针对耕地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地块,统筹增施有机肥、轮作休耕、秸秆还田等措施,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地力。

(三)开展试点示范。依托资阳农村产权交易所安岳交易中心,建立高标准农田、待流转耕地信息数据平台,加大规模生产经营业主招引力度。按照“坝坡一体、优劣搭配”原则,在龙台等乡镇开展打捆流转试点,推行“高标准农田+坡地”打捆流转模式,引导业主将平坝地主要用于粮食种植,坡地则采取“宜粮则粮、粮经复合”方式,逐步实现坝地、坡地产业协同发展,着力破解坡地生产经营难和农户经营效益低问题。

(四)分类组织实施。推广代耕代种、订单农业、规模经营、土地入股、集体耕种“五种模式”,做好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后半篇”文章。在不改变土地经营权前提下,坚持“服务组织+”,推行“代耕代种”模式;依托农业龙头企业资金、技术、市场、品牌等优势,坚持“实力企业+”,推行“订单农业”模式;以“低租金”“零租金”等政策,招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坚持“规模业主+”,推行“规模经营”模式;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共赢”原则,坚持“股份责任+”,推行“土地入股”模式;按照“搁置权属争议、复耕复种为先”原则,坚持“村党支部+”,推行“集体耕种”模式。

(五)健全经营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谁来经营、谁来服务”问题,加快构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统筹开展代耕代种、代购代销、代烘代储、产地加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育种育苗等全程社会化。

(六)实施常态管控。将耕地撂荒管控纳入“田长制”工作内容,充分发挥镇村“田长”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耕地撂荒风险。每年4月和10月,以村(社区)为单位定期开展辖区内耕地撂荒风险摸排,建立耕地撂荒风险台账(见附件),及时增添措施消除隐患。建立健全“红黄绿”识别机制,对超过3个月无正常种植计划,可能存在撂荒风险的农业种植主体予以黄牌预警,对超过6个月的予以红牌警告。对于纳入黄牌预警的由乡镇督促复耕复种,对于纳入红牌警告的三年内不予以涉农项目支持。对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安岳县驯龙镇农户承包耕地撂荒风险情况排查统计表》需加盖公章,于当月15日前报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王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切实强化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总结推广防止耕地撂荒好做法、好经验,选树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反面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保护耕地、防止撂荒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防止耕地撂荒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考核、耕地保护考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参考依据。严格落实常态管控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耕地撂荒管控责任不落实、耕地长时间闲置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约谈相关责任人,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资金保障。原则上以2022年已完成整治的2150.18亩为基数,按50/亩测算后续管护经费,用于巩固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成果。结合《安岳县支持粮食生产六条措施》,在撂荒地已整治区域,支持连片复耕复种5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等(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补助不得超过总投资的50%)建设农业生产基础。各村(社区)要在710日前向镇上提出书面申请,镇经济发展办会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现场进行项目规划,镇上将项目方案以文件形式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后实施。项目完工后,由乡镇初验、书面提请县级验收。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