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驯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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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驯龙镇禁毒村规民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录入:安岳县驯龙镇

2024-24

 

安岳县驯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驯龙镇禁毒村规民约》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禁毒意识,形成浓厚禁毒社会氛围,经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驯龙镇禁毒村规民约,请各村(社区)自行印制,加强宣传。

 

 

安岳县驯龙镇人民政府      

202437             

 

 

 

 

 

 

驯龙镇禁毒村规民约

 

1、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认真开展禁毒工作村民自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四川省禁毒条例》《安岳县铁腕禁毒十条刚性措施》,切实加强村民的管理,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禁毒,共同创建无毒村(社区)。

3、村民对禁毒工作享有监视和建议权利,有权参与禁毒知识培训、咨询,有承受禁毒表彰、奖励的权利。

4、村民有积极检举、揭发有关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举报一名吸毒或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员,查证属实后奖励200元;举报一条贩毒线索,经查证破获一般案件的奖励600元;破获重大案件的奖励1000元;破获特大案件的奖励2000元。

5、村民有协助村委、组长、派出所、禁毒社工搞好吸毒人员的帮教转化的义务。

6、对不按规定履行禁毒义务的人员,按照禁毒责任状、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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