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驯龙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岳县驯龙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社会救助
关于2020年12月新增和终止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录入:安岳县驯龙镇

相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649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8号)第五条、《安岳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流程》(安府办发[2018]71号)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初审上报,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复核,镇党委会20201123日审定,镇公示无异议,同意将棚安村2组付应习等1人纳入特困供养,从2020121日起执行,其救助资金由县民政统一一卡通发放。将金鸡村廖清康等1终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按照实际死亡时间和终止供养的相关规定分别予以执行。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严把初审关,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对不符合初审条件的对象,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加强城乡特困人员清理核查回头看,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理并及时上报。对特困人员死亡的要及时上报,对漏报,迟报、瞒报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由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追回违规所得资金并上缴国库,情节严重的,将由镇纪委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