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驯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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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驯龙镇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   录入:安岳县驯龙镇

各村(社区):

为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并结合驯龙镇实际,现将我镇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村(社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安岳县驯龙镇人民政府     

2022425               

 

 

 

 

 

 

驯龙镇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完成年底大气十条终考目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2022年农作物收获期间全镇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驯龙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驯龙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巡查小组、督查小组。

(一)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治州(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朝辉(副镇长)

 员:康钦平      刘东来  蒋勇林  代金权

蒋勇  杨淑  陈伟业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王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本村(社区)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二)禁烧工作巡查小组

 长:罗朝辉

 员:        陈启发        

蒋学东          曹祥峰    

    杜大喜      彭大勇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及村民组长

(三)禁烧督查小组

 长:王    代金权

 员:雷宗海  邱维强      

三、职责分工

(一)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二)镇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小组,一是由各村(社区)驻村干部及村(社区)干部负责各自村(社区)禁烧巡查,巡查过程中一要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二要善于发现起火趋势及时规劝,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在秸秆禁烧的重点环节点,易烧多发区,要加大巡查频次,组织专项大联查。

(三)镇秸秆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全镇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并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反馈。

(四)各村(社区)书记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政务公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二)落实禁烧责任。各村将责任明确到人,明确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三)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油库、通信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秸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社区)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六)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七)落实考核奖惩。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并与各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挂钩,被镇禁烧督组发现一处黑斑扣0.5分、一处明火扣1分、一处山火扣2扣所在村(社区)200元;被县督组发现一处明火扣3分,扣所在村(社区)300元;被市督组发现一处明火扣4分,扣完为止,扣所在村(社区)500元。二是建立处罚机制,对故意焚烧秸秆的农户,由镇环境治理办、镇纪委、出所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将按照《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农户给予500元至2000元处罚,对包社干部给予200元处罚、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造成较大影响的,上级督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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