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驯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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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驯龙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录入:安岳县驯龙镇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驯龙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杨海斌    镇党委书记

            陈治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代金权    副镇长(分管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副镇长)

   康钦平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东来    镇党委副书记

            蒋勇林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朝辉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陈伟业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成员单位:镇党政综合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镇社会治理办、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各村(社区)负责人。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办公室主任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杜大喜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1.认真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和实施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2.部署、指导、组织各单位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到组织责任落实、制度措施落实、人员经费落实。

3.负责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及管理,领导镇治理办及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并对各项工作开展考核检查。

4.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和解决有关问题。

5.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和理论研究,探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思路。

(二)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镇治理办

1.负责宣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市政、环卫、绿化、交通管理、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专业规划。

3.负责全镇场镇、农村风貌塑造,指导和规范镇村道路交通、镇村环卫、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农贸市场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机制建设,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推进垃圾回收利用。

5.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城乡环境文明卫生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6.拟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监督考核机制,依法实施责任区、责任人的工作督查,组织查处影响城乡环境的行为。

7.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查研究,为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

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实行例会制,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召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组长可直接组织召开。

(二)考评机制。镇治理办根据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目标考评办法,对镇级有关部门、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评情况纳入个人评先论优参考指标。

(三)监督机制。镇治理办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议决事项,进行跟踪督查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制发督查通报,确保议决事项落到实处。

 

 

安岳县驯龙镇人民政府      

20228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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