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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初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录入: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社函〔202431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临空经济区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主评审单位申请职称初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向当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愿申请参加职称初定,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

(一)市级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人事主管部门考核符合初定条件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中,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负责考核上报工作。

(二)市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市国资委及有关市级部门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考核符合初定条件,并经市国资委或有关市级部门备案审查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高新区或临空经济区考核符合初定条件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四)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称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单位人员职称初定工作,可根据实际需求综合采取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考试、个人述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县(区)确定。

(五)雁江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初定(不含下放评审权限),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审查符合初定条件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管的技工院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符合初定条件后予以认定。

(七)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以及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职称初定。

(八)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职称初定工作。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初定。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安全、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 (专业),不再进行相应职称初定。

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在资的央属单位、省直主管部门所属单位人员和省国资委及有关省级部门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国有企业单位人员不在我市职称初定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不确定档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初定职称的工作年限。

(一)初定员级职称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二)初定助理级职称

1. 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 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初定中级职称

1.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初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职称初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选择“职称初定”,按系统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上传相应证书、工作年限、年度考核、专业能力、水平、业绩等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为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后提交。其中,国家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行业,应提供相应从业资格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应能反映符合初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应提供现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之前的劳动合同如无法提供,可用能反映当时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材料替代;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用工单位申报,同时提交劳务公司派遣协议。经网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打印《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2交所在单位审核其中诚信承诺书、工作总结等涉及签字的均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二)逐级审核。用人单位需明确专人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尤其对申请人所提供的学历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拟认定职称任职资格、主要工作业绩等内容进行把关审查,并对申请人的政治、品德以及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对考核评议通过人员,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合格的结果和推荐意见填入《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经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核。

(三)全面考核。负责职称初定考核的单位采取考核认定方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申请人的政治品德、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以及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察,也可根据实际需求综合采取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考试、个人述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以单位正式文件函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

需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经单位负责人亲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2,申请函1(需具体说明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结果,以及申请人基本情况、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拟初定专业和任职资格等)。其中,严格实行职称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初定中级职称,应提供岗位空缺表和指标使用申请并写明同意聘任意见。

(四)初定批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月受理复核一次职称初定申请,对认定通过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通过人员,确认批复并按规定制发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发纸质职称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国家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行业,应首先取得对应从业资格证书后才可申请职称初定。

(二)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应严格把握所学(相近)专业、所在岗位、所定资格三者一致,并在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三)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

(四)严格实行职称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进行职称初定。

(五)本通知中明确的申报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12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对应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人员,可自行选用申报学历(学位),其专业工作年限须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

(六)申请人应在资阳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申请之日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硕士研究生初定初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的除外),最后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需一致。

(七)专业技术人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下载打印。也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在“人事人才”版块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下载打印。

(八)《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双面印制,请勿改变表格样式,如填写内容较多可于表末附页,如格式混乱,不予受理;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表内项目没有的一律填无;凡涉及承诺人、负责人签字的均须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代签。

(九)用人单位将领取的《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1存入个人人事档案,1份工作单位留存备查,务必妥善保管,作为初定职称任职资格的重要基础材料。

五、监督举报

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材料审核、任职考核等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提供虚假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跨地区跨单位申报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为确保职称初定工作公平、公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对职称初定工作进行监督。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职称政策综合管理)电话:(0282611097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2826110835

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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