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阳市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录入: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人社函〔2022105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制度》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

现将《资阳市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9

 

 

资阳市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确保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政策公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主动公开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公布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评审范围、评审专业、联系方式等等。各单位在申报前,还应将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政策和评审程序、要件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切实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程序公开。年度集中评审工作开展前,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将推荐程序、申报时限、申报材料等要求向社会公开。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资格及申报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评,提出推荐意见,并对拟同意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结果公开。评审工作结束15天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二、责任主体

用人单位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是职称评审工作公开的责任主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规实施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制度。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在纳税或社保参保地申报,由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公开方式

各责任主体一般应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信息,也可采取在相关媒体或单位显著位置公布的方式公开相关内容。

四、监督管理

(一)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举报情况进行核查。

(二)对未按规定落实公开制度的,予以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进行问责。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