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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府发〔2021〕21号 安岳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朝阳镇2021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录入:安岳县朝阳镇

                                                                        朝府发〔202121

 

安岳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朝阳镇2021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相关村(居)委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朝阳镇2021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岳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2021331

 

朝阳镇2021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根据《安岳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市2021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安河长制办〔20212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任务,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我镇对相关任务进行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要求,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以下简称“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破坏岸线、污染水体、饮用水源保等突出问题的整治,严厉打击涉河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加强水资源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有效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

二、行动任务

(一)清河。通过对乱倒垃圾、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改善河湖环境质量。

1.生活垃圾整治。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全面清理临河垃圾直倒点,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保障经费投入,完善村社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实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做到垃圾清运及时,处理有效,杜绝垃圾直倒入河。

2.水面漂浮物治理。加快推进县域内河湖水面水葫芦、大薸、白色垃圾等漂浮物治理,建立水面日常保洁长效机制。

3.取缔临河垃圾库。继续加强临河垃圾库管理工作,全面取缔县级责任河流干流 10 米范围内的垃圾库,鼓励取缔其他河流 10米范围内的垃圾库。

4.加强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排查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堆乱弃情况,拆除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养殖。

(二)护岸。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1.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2.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3.加强重点河段堤防工程建设,明确管理河段内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4.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耕种等行为,打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三)净水通过开展各种水体污染整治行动,综合整治水环境。

1.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管理。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逐步规范登记与设置同意制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

2.加强工业企业、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整治。通过开展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集中整治,落后产能依法淘汰,严格环境准入,合理确定发展布局,工业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等工作,工业聚集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严格高污染企业准入。

3.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推进现有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

5.农业化学肥料、农药治理。了解掌握本区域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6.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推进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落实国家“以奖促治”政策,完成国家下达建制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7.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划分流域重点控制单元,实行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四)保水。开展保护河流的行动,保护水资源、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提高用水效率,防止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行为发生。

1. 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流、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河还湿、退渔还河,恢复河流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2. 强化山水林田河系统治理,加大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3.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水系绿化行动,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4.开展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对辖区内重要河流、水库提出水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5.依据饮用水源地划定,加强水源地水质检测、监测工作,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录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6.按照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要求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建设。

7.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的年度目标任务,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8.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农业节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切实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积极推进工业节水和城镇生活节水。

9.加强区域内减脱水河道的治理,推进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确保生态基流足额下泄。

10.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教育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运输贩卖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电捕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湖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河捕鱼行为。

三、行动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按照“县乡为责任主体、牵头单位主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各相关河长应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明确本辖区的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河段巡河制度和“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推进措施。

具体时间要求是:

(一)4月底完成清漂保洁工作,实现河道管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葫芦、秸秆、倒伏树木等杂物的目标。

(二)5月底前完成清淤疏浚工作。

(三)1月至12月全年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

(四)6月至10月开展岸线生态修复工作。

(五)12月底前完成河道水体水质修复任务。

(六)4月至12月完成农业蓄水保水设施整治。

(七)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协助县水务局完善安岳县“一张图”的基础数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高度重视,把“四项行动”作为 2021 年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四项行动”正常推进,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河长的作用,全面建立基层河长巡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记录和问题处理等,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重要河段不留死角,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重视抓好“四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的热情。

(四)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四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村要定期对辖区内开展“四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安岳县朝阳镇党政办公室                                       20213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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