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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府发〔2022〕45号关于成立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录入:安岳县朝阳镇

朝府发〔202245

 

安岳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的通知

 

村(社区)、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提升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岳县朝阳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尹红

副主任:董宇

 员:唐沾、吴勇刚、唐浩淋、蒋朝攀、秦族学

案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法律服务管理和企业投诉办公室,由蒋朝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讨论审议应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需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的事项

(二)讨论审议本局对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处罚事项;

(三)讨论审议对未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的组织、个人违规执业等可能给予行政处罚事项;

(四)讨论审议拟加重、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事项;

(五)讨论审议给予行政相对人行业惩戒的事项;

(六)讨论审议行政相对人上报的重要事项或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七)讨论审议其他重要事项。

三、工作程序

(一)法律服务管理和企业投诉办公室在行政管理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依职权启动程序,调查核实清楚案情,拟定处置方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初审,对依本规则需报审委会议定的,由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召集召开审委会。

(二)案审委员会议由主任主持召开,主任不能出席的,由主任指定临时主持人召集召开,参加人员为案审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案审委员会议需应出席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

(四)案审委员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审议通过事项需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议事委员可保留个人意见,并记录在案。

(五)案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讨论审议事项收集整理、案审记录及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案审委员会在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尽责履职,推进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完善机制。案审委员会根据工作情况或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议工作机制,凸显和巩固好案审委员会工作成效。

(三)紧密配合。社区、直属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要根据案审规则,结合各自职责职能,积极支持和配合案审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安岳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20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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