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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垃圾清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录入:安岳县岳城街道

各村(社区):

为顺利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我办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卫生质量,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将《垃圾清运服务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

2020518

垃圾清运服务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我办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卫生质量给辖区内村(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全街道办农村垃圾处理实行“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模式每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垃圾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清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然而在垃圾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清运效果差和清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已经使垃圾清运工作成为制约我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短板。在借鉴其他街道办处置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办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清运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总体谋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和乡镇(街道)属地监管的原则,逐步建立“户村收集、乡镇监管、企业清运、县级处理”四位一体的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模式,实现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形成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我街道办辖区内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二、方案内容

(一)实施范围

  岳城街道所辖区域内的15个村(社区)、119个垃圾投放点。

(二)垃圾清运标准

清运车辆:使用专业垃圾清运车实行密闭运输,清运车辆无破损,清运过程中无垃圾抛洒、无污水滴漏、车厢外无吊挂。驾驶清运车辆人员应按交警部门规定的准驾车型配置。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定期清洗,外观整洁。各类清运车辆必须有清运车辆标志。

清运要求: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场,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每次运输时不得有“满车、落渣、漏渣”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桶/箱归位至指定位置;垃圾清运工作时必须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

    清运频次:15个村(社区)、119个垃圾投放点要求做到每个垃圾桶//池内垃圾高度不高于垃圾池高度的三分之二,并必须做到每个垃圾池及周边至少7天内清运一次。

    清运资质:各村(社区)的垃圾清运承包方必须是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自有一辆清运车。

    其他要求:移动垃圾桶清运执行垃圾不落地原则,要使用专门的垃圾清运车清运,不得造成第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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