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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街道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7   录入:安岳县石桥街道

                                        安岳县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石桥街道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单位

深刻汲取泉州市 “3.7”坍塌事故违法建设、非法经营导致的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非法经营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化解汛期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安岳安全办〔202015文件要求,经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研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实施。

 

安岳县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

2020722

石桥街道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本次整治将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作为重点区域,主要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教学培训、仓储物流、商贸流通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整治

、组织领导

成立石桥街道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主任

王忠诚  政法委员、 副主任

李忠斌  副主任

卢青青  副主任

 员:魏英虎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

李仁思  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整治目标

排查整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方法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从即日起7月31日前)。各村(社区)通过地毯式摸排,做到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源头防控查清辖区内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经营类型、从业人员数量、持有相关证照等基本情况,分类造册,建立台账,并上报街道社会治理办社会治理办根据上报情况安排调查核实研究后梳理汇总上报县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15日)。对摸排出的违法场所,各村(社区)要与街道办加强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场所清查整治,充分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稳定风险,妥善化解矛盾,严防出现安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各村(社区)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实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从源头上规范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是实事求是,抓好落实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切实摸清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LED屏、微信等宣传载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彰扬正气,曝光违法行为,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危害性,营造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三是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街道办摸排工作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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