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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4   录入: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县发改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公开内容,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8年,为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监督、关心和支持乐至县发改工作,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发改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把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维护、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总计143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文件37条、动态80条、重大项目24条、年度报告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对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的政府(政务)信息时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公开的政府(政务)信息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

3、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能力有所欠缺。

(二)改进措施

1、组织信息宣传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在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收集公开信息,跟进办事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办事结果,尽可能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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