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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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2-09-30   录入: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总体发展规划

(二)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内跨地区之间的合作交流工作,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推进流域经济发展,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组织起草职责范围内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承担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有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

(四)负责全县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抓好全县重点项目策划、包装、生成和推进的有关政策措施。

(五)组织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申报国、省、市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重点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督查,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重点项目考评管理办法,组织重点项目考核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参与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七)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重大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指导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贯彻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

(八)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生态文明建设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九)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参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的制订;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开展人口预测预报和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全县社会事业重大项目规划建议

(十)审核、转报国、省财政性资金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并监督项目实施;协助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十一)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价格改革政策、地方定价、听证目录;承担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资源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行政事业性、公益服务、中介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房地产、旅游价格政策法规;制订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政策;组织政府价格及收费决策的听证会

(十二)贯彻落实上级安排的成本工作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列入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

(十三)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含PPP等模式)项目投资工作;研究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研究制订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粮油购销和储备政策,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市场体系的发展规划;负责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申报和执行工作;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及县级储备粮油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工作;拟定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指导全县政策性粮油购销,组织协调县内产需余缺调剂,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工业、服务业的统计工作和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六)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督查督办

(十七)研究提出促进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帅乡大道1
       邮编:6415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306361

领导简介

李平南  党组书记、局长

李通金  党组成员、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林志军   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继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凤梅  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谢林道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文莉  总规划师

邓立营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辉林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金海  县同城化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洁)。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依法治理、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化工作;承担目标绩效管理、效能建设、资产管理、史志编纂等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综治禁毒防邪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退管、统战、妇儿、双拥、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建议、议案、提案办理。

(二)国民经济综合与规划股(负责人:王彬)。负责衔接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及政策的建议,拟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季度目标任务,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政策建议;督导上级关于发展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提出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形势,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承担县加快建设成渝中部绿色发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区域合作股(负责人:张力)。负责县成资同城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成资同城化发展工作局、县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政策法规和经济体制改革股(负责人:苗毓财)。负责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和备案,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受理招标投标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及应用;承担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工作的实施、考核以及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负责粮食和重要物资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牵头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推进相关事项依法公开运行;负责发展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五)重点项目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刘远辉)。负责全县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国、省、市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县重点项目暨投资促进工作推进中心重点项目推进办的具体工作。

(六)农村经济股(负责人:彭韬)。负责组织拟定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有关项目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重大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承担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县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工业交通能源与铁路机场建设股(负责人:李小彬)。负责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综合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航空,下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参与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承担综合交通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综合交通建设、项目推进、运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参与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督促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综合交通项目顺利实施;统筹协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环境资源与社会事业股(副股长主持工作:季春艳)。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节能方面具体工作;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参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的制订;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开展人口预测预报和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

(九)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股(负责人:张涛)。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价格改革政策、地方定价、听证目录;承担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资源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行政事业性、公益服务、中介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房地产、旅游价格政策法规;制订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政策;组织政府价格及收费决策的听证会;承担县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成本监审与价格监测股(负责人:)。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成本确认;承担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纠纷时对调价幅度的合理性评审;按照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定全县监测品种目录和设定市场价格监测采价点;指导监测对象的成本资料登记,搞好各项价格监测采价、分析,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财政金融与信用建设股(负责人:马朔)。负责申报省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负责企业(公司)债券发行监管工作;负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监管;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和监管;参与研究和指导全县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的执行,汇总、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拟订有关粮食企业审计监督制度、办法并负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县财经委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研究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研究制订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粮食调控仓储与物资储备股(粮食执法监督股)(负责人:唐轶)。负责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申报和执行工作;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及县级储备粮油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工作;拟定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指导全县政策性粮油购销,组织协调县内产需余缺调剂,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工业、服务业的统计工作和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产业数据统计工作,落实粮食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和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粮食、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制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国有设施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审核、报批、备案、监督管理;承担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的安全存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储粮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原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县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粮油仓储设施、重要储备物资、粮油科技统计工作。

(十三)新型城镇化建设股(负责人:唐金龙)。负责落实国家及省的城镇化建设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收集国、省相关政策文件等资料,及时传达国、省最新要求和精神;统筹做好迎接国、省调研准备;组织开展项目现场推进会及典型经验推广会;配合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规划。

二、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袁凤梅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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