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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乐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9   录入: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乐教发〔202459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

     

关于下达2024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

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指标的通知

 

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资阳市乐至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和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4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分档发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49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核查后在籍在校中职学生人数,现下达2024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助学金指标,请按以下要求认真执行。

一、免学费

(一)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包括:舞蹈、唱歌、乐器、播音等。戏曲表演和美术、动漫设计等非表演专业属免学费范围。

(二)标准:根据教育部、省教厅下发的免学费标准确定按照当地政府发改批复或备案的学费标准免除民办学校经批准或备案的学费标准高于同类型同级别公办职业中学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三)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学生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在校就读免交学费。学生在开学一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备案表》。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名单将应免学费资金下拨至学校。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优先资助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收入人群(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十三类学生。

(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平均标准为2000元/生/年。具体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进行发放。执行分档发放时,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一般应给予2000元及以上的档次。

(三)审批程序: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学生在开学一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资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根据下达的资助指标按照“班级评议、年级初评、学校认定”的程序开展评审,并在校内按要求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下述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一般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和免学费资助

(一)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弹性学制学生;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实际没有开展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主要进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或补习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岗前技能培训等短期培训的学生。

(二)与普通高中、普通高校以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重复注册的学生,必须消除重复注册才能予以资助。

(三)退学、转学、休学、参军等已经离开学校的学生,从离校的次月起不再资助。

(四)不符合规定离校实习的学生,从离校次月起不再享受助学金资助,返回学校学习后重新开始资助。

四、认真组织对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上报

各校资助评审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助学金直发到学生社保卡后,要立即组织学生核实签字并上报学生助学金花名册。评审过程资料由校长、资助管理员签字盖章装档备查。受助学生信息须在规定时间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加强资助过程和档案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要求

(一)加强资助过程管理。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名额分配、对象认定、资金发放、档案留存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学生资助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遗漏;严禁在资助对象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优亲厚友、拉票、受贿或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严禁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隐私信息;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资金;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资助金或保管学生银行卡。

(二)加强资助档案管理。各校要把规范档案管理作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完善分类管理办法,明确档案资料项目类别、装订规范、保管期限、销毁流程、责任追踪等具体要求,落实专门人员、设立专门保管场所。

(三)严格落实资助要求。各校要按照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监管责任、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机构队伍建设等“六个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问题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资格审查不严格、对象认定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乐至县 2024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指标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乐至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乐至县2024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指标

                                                                                     (单位:人·元)

 

学生 总数

高一

高二

高三

免学费

国家   助学金

备注

学生人数

其中: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数

学生人数

其中: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数

学生人数

其中: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数

应免学费指标总数

平均学费标准

春季应免学费

春季应助资金

助学金

指标数

1、2年级学生的20%)

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

3253

1243

25

982

30

1028

41

3157

975

3078075

454000

454

  资阳市乐至机电学校

1476

435

0

466

0

575

0

1476

975

1439100

189000

189

合计

4729

1678

25

1448

30

1603

41

4633

 

4517175

643000

643

   备注:1、公、民办学校高一、高二、高三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均确定为免学费对象。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20%确定为享受国家助学金对象 

          3、国家助学金资金实行学期上卡直发,每年发10个月,平均发放标准200/.月。

          4、学校每学期根据在籍在校学生数,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资助情况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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