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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我县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录入: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乐发改价格〔2021〕 11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我县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

相关事项的通知

 

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19〕2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结合周边(县、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现将我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收费标准。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45元/生.月。

(二)相关规定。各学校应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在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务必建立考勤台帐,按学生实际参与课时据实结算,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二、服务对象及时间

(一)服务对象。课后延时服务的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课后延时服务开展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结束时间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课后延时服务应当坚持公益普惠性、非营利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坚持自愿选择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参加延时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各公办中小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事先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三)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学校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服务内容。各校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内容,并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内容任务,严禁通过提前放学来延长课后服务时间,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校要做好延时服务政策宣传,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收费公示制度。为进一步增强收费管理透明度,让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是要通过学校官网、校园网、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及时将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含单位课时收费标准和月收费标准)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公示时间为每学期开学至期末;二是要将学生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月考勤表在各班级进行公示。

(四)监督检查。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会同县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校的延时服务开展及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而收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全等行为,将依法查处。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起实施,若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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