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教育信息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乐至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5   录入: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乐教体2021〕114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乐至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乐至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5日

 

 

 

 

乐至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建立有序、规范的课后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及《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资阳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方案>的通知》(资教体发〔2019〕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目的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困难,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的民生工程。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教师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服务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课后服务是一种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同时也是以公益性为根本属性的公共产品,应坚持公益普惠性、非营利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坚持公开服务原则。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第三方机构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自愿选择原则。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四)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原则。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规律,严格执行减轻课业负担相关规定,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教师进行文化课新课讲授、集中辅导,变相将课后服务作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就读、且有课后服务需要的中小学生

(二)服务时间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结束时间不得早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具体时间段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三)服务内容

安排学生完成课后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传承优秀文化,加强传统美德、国学经典、革命传统、传统节日、传统体艺、乡土文化教育,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培养学生家国情怀,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安排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自主阅读、拓展训练、社团兴趣活动和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课后服务内容的确定要结合学校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必须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开展社团活动、体艺活动和作业辅导等活动。

     (四)服务形式

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根据学校实际和师资条件,原则上以年级、班级或小组为单位进行。学校要落实专业老师进行辅导,学校行政要参与指导和管理。可将艺体、科普及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与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项目统筹安排、合并开展。

    (五)实施流程

1.学校制定实施办法。各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合理安排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时间等,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需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

2.开展宣传动员。服务学校组织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乐至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就本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说明,要做到教师、学生、家长熟知和认同。

3.申请流程第一步家长本着自愿原则向学生就读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选定课后服务内容;第二步,班主任对本班家长提出的课后服务申请进行审核;第三步,学校对班级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含课后服务期间及放学后的安全协议);第四步,乡镇中小学向责任区教育督导组提出书面申请,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审核后,向教体局提出申请,由教体局核准后实施县直中小学制定课后服务方案后,交教体局核准后实施

4.开展课后服务。按照成熟一所、实施一所的思路推进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按照县教局备案的《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开展课后服务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四、经费事宜

(一)经费保障。课后服务运行经费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实行“先服务后收费”,具体标准以县发改局核定的为准。

(二)经费管理。近期,县教体局等部门将出台《乐至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各校按照此办法严格执行。

五、督查与考核

(一)加强督导考核。县教体局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考核。要对学校制定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全程监督落实,由家长委员会负责对学校课后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县教体局将适时联合公安、监察、发改、市场监管等综合执法部门对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开展联合检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严谨、规范进行。

(二)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学校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推行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坚决禁止借课后服务之机违规办班、违规补课、乱收费、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培优辅差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延伸;严禁在编在岗教师借课后服务之名办校外辅导班或到校外辅导班兼职;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