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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录入: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乐教体发〔2021〕42号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

 

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学校(园)

现将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7日

 

 

乐至县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根据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资教体函〔2021〕28号)和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乐安委〔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之弦紧绷不松、安全之事常抓不懈、安全之责扭住不放”要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学校安全稳定防控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建设,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法制化;加强安全稳定工作队伍建设,构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一体化“三防”体系;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化;依法依规处置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安全素养,为学生健康成长和乐至教育体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坚决防范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避免校方安全责任事故;最大限度控制涉生安全事故起数和人数。

具体目标: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和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较2020年有所下降。

三、具体举措

(一)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1.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研判机制。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研判会,专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研判会,安排布置安全工作,建立并落实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风险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稳定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稳定风险防控体系。

2.着力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工字〔2019〕27号)和《四川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规范和督导巡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规范,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广大学生、儿童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要求,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把“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按照“标准”充实安保力量,强化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安防系统,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安全通道达标、完整、顺畅,提高学校安全管理的基础能力,确保2021年前“六个百分百”实现全面达标。

3.健全风险排查整治机制。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将学校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学校风险防控的前端着力点,关口前移,按照“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销账”的闭环防控要求,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要全面梳理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类型学校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定期汇总分析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防控责任清单。与当地有关部门建立“数据搜集、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机制,发挥行业部门监管和专业技术力量的合力作用,实施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及时预测、预判各类风险隐患,及时向学校、学生发布风险预警,指导学校开展有效防范和治理。

4.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加强与辖区相关部门联动,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警校共育”工作机制,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护校安园”等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创建平安校园,通过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护校护学岗”建设,强化校园周边治安防范和网格化巡防巡查力度,实现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有机融合,推进校地、校警、校群联动联防联治,不断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5. 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学校安全组织架构、操作流程、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应急处置、安全档案等制度标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的体系,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通过标准化管理,培养学校安全管理明白人,让相关管理人员明白每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健全安全事故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为学校(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加强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综治、司法等部门合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部门协调机制。推进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在维护师生权益、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中的权威性。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合作机制,按规定购买校方责任险,积极探索设立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根据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引导学生家长参保,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党政同抓、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行学校安全清单制管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具体落实到各领导干部、安全一线的监管人员和岗位责任人员身上,做到安全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两书一函”(即《约谈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书》),推动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明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细节,继续对安全生产实行 “一票否决”。

探索解决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各学校(园)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处置部门协调机制。架构、操作流程、管理制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发挥特色学校的辐射示范作用,各校参照政策要求加快配齐专兼职心理教师,开齐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课程,建好用好学校心理咨询室并向学生、教师和家长开放;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制定本校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举办“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效降低学校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率,全面实施心理健康复查、科学疏导和干预。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持续推动《生命·生态·安全》课时、教材、师资、培训、教研、评价“六落实”。丰富教育形式,制作安全教育小视频,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安全教育“生命·3分钟”“开学第一课”“假前最后一课”制度。开展消防、地震等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

1. 抓实安全课程教育。一是要切实抓好《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学,充分利用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的课程教育、专题教育、安全提醒、寒暑假生活等资源,抓实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有机穿插安全教育内容,做到安全教育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安全素养。二是要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心理安全风险特点,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课程、心理咨询和主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以积极、理性的态度面对困难、挫折,正确处理各种困惑、冲突和矛盾,培养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

2.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一是持续开展生命安全课堂教育、专题教育及网络信息化平台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等系列活动。二是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辅助功能,依托安全教育体验场所、实训拓展基地等,围绕“3.29”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体验)活动。

3.扎实开展应急演练。认真落实好中小学每月1次、幼儿园每季度1次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要针对当地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或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泥石流、火灾、暴恐袭击、食物中毒等)开展各项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技能。要及时总结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加强校园安全专项工作

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源头治理,抓好学校政治安全、反邪教、反恐防暴、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建筑物和人员聚集场所隐患整治、森林草原防灭火、校园欺凌、校园周边整治、网络舆情防控、突发事件应对、疫情防控、防溺水、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险恶、行业乱点乱象等专项斗争,推进平安建设。

1.反恐工作。切实抓好防范工作,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认真配合公安、国安、政法等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信访调处和涉恐重点人员摸排、转化、管控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2.防溺水工作。要持续抓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及时发放《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回收并保管好该信回执,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的看护责任,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对于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切实做好学生溺水事故的防范工作。

3.道路交通及校车安全工作。相关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和中心小学要指导辖区民办幼儿园校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加强对学生、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中小学(园)要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未经许可、超员等违法违规车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春秋季开学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并在一个月以内逐级上报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我局应急与安全管理股;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要严格校园车辆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对教职工私家车出入校园的,要采取“避让出入、错时出入、禁止出入”等有效措施强化监管。要教育提醒学生在假期离校、返校和社会实践、外出旅游时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4.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乐至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乐教发〔2018〕138号)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教育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工作,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密切家校沟通,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加强部门合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5.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资阳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危化物品的全过程台帐管理制度,将学校教学类、实验类、医药类、后勤类涉及使用的危化物品从添置、储存、使用、销毁、清查等环节纳入全程监管,切实加强危化品场所、易燃易爆气体等的安全管理。各中高等职业学校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排查和消除实验教学安全隐患,确保实验教学以及学生实习实训的安全。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广泛宣传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能;要坚持整治教育体育领域行业乱象,按照《乐至县教育和体育系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主动排查乱象乱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及时开展有效整治,要健全线索举报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将危害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涉黑涉恶线索第一时间报告政法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7.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狠抓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督查整改,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坚决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和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

8.消防安全与森林防火工作。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学校消防日常管理,强化防火巡查,狠抓隐患整治,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消防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强微型防防站及消防设施建设,提升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有针对性地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普及。各级各类学校经报批后组织郊游、野外活动要严禁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活动,坚决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9. 进一步深化网络环境专项治理。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涉及中小学生不良网络社交行为,切实消防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对学生的侵蚀影响。要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课堂,不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防止学生过度使用手机。要结合中小学生网络行为和心理特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网络沉迷,及时发放《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10. 安全清单制管理工作。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的模式不断完善清单参考模板,加强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清单制+信息化”等信息化建设,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属地为主安全监管原则,细化落实各学校(园)的岗位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

11.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落实。扎实开展“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深化巩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帐,分级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六)应急管理工作

1.提升突发安全事件应对能力。要强化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规定,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加强对事件舆情监控,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拓展突发事件信息来源渠道,及时掌握涉校涉生安全事件信息,做好应对。妥善处置平息事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安抚民心。

2.做好应急准备。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在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和敏感时期、重要时段,确保有足够力量处置突发事件。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可能发生的雨情、汛情、地质灾害、重污染天气、疫情等重要信息,不断修订完善本地本校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细化防范措施,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与考核评估。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在春秋季开学前后、汛期、暑期等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教体局将加大督查检查,及时督查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完善激励措施,县教体局把安全目标考核作为学校(园)和个人业绩考核和评优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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