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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全县民政服务机构赋能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录入:乐至县民政局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全县民政服务机构赋能提升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至县民政

2024510

 

全县民政服务机构赋能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民政部、民政厅、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政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根据《全市民政服务机构赋能提升行动方案》(资民发〔202433号)精神,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2024年“服务机构提能年”主题,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改革创新、深耕善治,坚持为民服务、安全发展,通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赋能提升行动,力争到2024年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设施更加完备、防范风险更加有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建强班子队伍

1.选优配强县直管的公办民政服务机构领导班子,指导乡镇(街道)配好敬老院管理班子,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2.完善公办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培养机制,梯次培养机构管理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3.健全县级公办民政服务机构班子成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在同一机构长期任职的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轮岗,推进乡镇(街道)敬老院院长、副院长考评工作,择优选聘。

(二)完善硬件设施

4.落实《乐至县农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实施“四个一批”,优化养老机构布局。

5.加大设施设备资金投入力度,在推进高寺镇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推进婚姻登记中心改造升级,营造良好氛围。

6.婚姻登记中心、各养老机构要因地制宜设立文化活动场所,丰富服务对象精神需要。

7.掌握运用信息化技术,推进智能化、数字化设施设备使用,不断推进网络办理、智慧养老服务。

(三)提升服务水平

8.要结合自身特点和服务对象需求,优化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婚姻登记、救助等工作服务质量。

9.经常性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培训,落实《农村敬老院服务能力提升九条措施》,切实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

10.支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鼓励为在院对象购买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

(四)开展质量评估

11.继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估,将评估结果与综合目标绩效考评、运营补贴、评先评优、项目实施等挂钩。

12.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开展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考评,制定服务质量考评指标,通过调查问卷、对象反馈、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与随机检查评价相结合,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13.畅通服务质量监督和反馈通道,定期收集服务对象及家属意见,积极邀请服务对象及家属参与管理、建言献策。

(五)强化内控管理

14.优化内部管理,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管理运行机制。

15.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办事流程,制定责任清单,建立落实机制。

16.健全完善预算、收支、采购、资产、项目、合同等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资产安全,项目建设规范。

(六)防范安全风险

17.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权责清单,分层落实县级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破解安全隐患“一直在整治、始终未根治”的困局。

18.民政服务机构要做好日常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安全巡检维护、隐患排查整治、应急逃生演练等制度要求,确保服务机构安全稳定运行。

(七)培育专业人才

19.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比例,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上岗率逐年上升。

20.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县级专题培训,支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鼓励参加职业技能资格等级鉴定、行业技能竞赛和行业交流,全面提升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21.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机构服务质量。

(八)加强党的建设

22.健全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3.常态化开展法纪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抓常抓长、防微杜渐,推进民政服务机构作风持续变好、向善、更优。

24.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把推进民政服务机构赋能提升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负责同志要带头研究部署、带头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支持,充分运用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广泛凝聚工作合力。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对照提能清单(详见附件1-3)抓好具体赋能提升工作。

(二)明确工作步骤。民政服务机构赋能提升行动为期1年,按照调查摸底、整改提升、总结评估等3个阶段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不划分具体时段。调查摸底阶段,重点摸清摸准各民政服务机构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整改提升阶段,重点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着力在解决问题中促进能力提升、推动事业发展。总结评估阶段,重点做好民政服务机构赋能提升行动成效综合评估验收。需长期推进的,要延伸规划,持续赋能。

(三)强化统筹协调。民政服务机构赋能提升行动按照“局班子统筹推进,股室、单位督促检查,机构具体落实”原则,采取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及所分管股室“包片”(详见附件4),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包点”方式进行,实现全覆盖。

(四)及时梳理总结。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梳理报送本股室本单位的特色经验、亮点成效、典型案例,共同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定期总结赋能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并于66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125日前报送全面工作总结。

 

 

附件:1.养老服务机构提能清单

2.殡葬服务机构提能清单

3.救助管理机构提能清单

4.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划分表

 

 

 

附件1

养老服务机构提能清单

 

1.实施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改造升级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

2.开展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95%以上的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

3.推进高寺镇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和农村敬老院安全整治,生活不能自理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5%以上,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作用持续发挥。

4.落实机构人员配置要求,养护比不低于国家标准。

5.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四个一批”计划,试点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级直管,引导支持养老机构服务向老年助餐、上门服务等居家和社区领域延伸。

 

 

 

附件2

殡葬服务机构提能清单

 

1.优化殡仪馆、公墓服务大厅布局,合理划分办理区、等候区、休息区等功能区域,设置清晰的指引标识。

2.优化殡葬服务呼叫响应机制,开设全县统一的96444殡葬服务热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殡葬服务热线知晓度。

3.落实殡葬服务“六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公布殡葬服务机构收费信息,提高殡葬政策和殡葬服务收费透明度。

4.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殡葬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水平。

5.开展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行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殡葬服务秩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6.通过标语、展板、墙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大绿色殡葬宣传,营造殡葬改革浓厚氛围。

7.开展殡葬服务机构“除险清患”专项整治,完善消防和监控设施,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

 

 

 

附件3

救助管理机构提能清单

 

1.实行24小时救助接待服务,及时将受助人员信息准确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2.落实救助分区、入站安检、生活照料、送医救治、档案管理等规定,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

3.加强寻亲工作室建设,对无法即时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寻亲服务。

4.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诊治、长期滞站人员托养和落户安置等进行清理,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附件4

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划分表

序号

本级包干及分片划分

责任包干领导

职务

联系方式

1

全县(抽查)

廖建明

党组书记、局长

13882975950

2

县殡仪馆,劳动片区、良安片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

13882992098

3

县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县城区、高寺片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

17790554280

4

县救助站,东山片区

何凤梅

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1888213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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