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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乐至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录入:乐至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乐至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乐至县民政局

     2021430

 

乐至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2021执行落实年”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服务全县发展稳定大局为中心,持续抓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社会事务、项目工程等重点工作任务,筑牢“乐业善成,至臻担当,民本惟重,政施济生”乐至民政品牌,全面提高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为建设秀美宜居的成渝中部绿色发展示范区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

2.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政策,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为基础,以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为辅的全面救助体系。抓好散居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动员生活条件差的散居特困人员入住乡镇(街道)敬老院,将散居的特困供养对象住房改善与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振兴相结合,确保散居特困人员老有所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其他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加大对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的投入。

3.规范社会救助管理。继续深化城乡低保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完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员会成员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业务经办能力,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救助金严格执行“一卡通”发放、监管,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全面使用天府救助通系统审核、核对、管理救助数据,全面融入大数据、大平台、大融合的“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不断强化与教育、医保、残联、住建、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扩大信息共享核对数据源,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与省市级平台的全面对接,逐步实现采集数据精确,救助对象精准。

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发展

4.深化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童家敬老院、福利院项目建设进度,提早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加强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完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机制。完善高龄津贴发放制度,落实老年福利政策。开展“优秀护理员”评选评比等孝老敬老爱老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逐步健全留守老人、独居老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机制。

5.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南塔街道北街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加强适老化产品和辅具配置,大力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为居家的失能、失智等需要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上门提供“类机构”照护服务,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持续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基本责任保险。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监管,规范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清单和内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向非兜底性老年群体延伸。

6.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加快推进以适老环境改造和护理型床位配置为重点,持续推进良安镇、佛星镇等6所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支持运营方可持续发展,提升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占比。探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深入推进服务质量建设,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医养融合发展和智慧养老院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服务。

三、加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

7.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宣讲活动。建立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儿童(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工作培训。

8.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打造“一站一家一点”工作阵地,充分利用两项改革后闲置公共服务设施,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儿童之家,在相关街道、中心镇、特色镇打造12个儿童之家示范点。试点建设婴幼儿照护机构,在南塔街道试点建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解决驻地镇人口集中社区的婴幼儿照护问题,健全便民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重点在改革后基础情况较差、留守儿童集中的50个村实施“百镇千村、助爱牵手”项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儿童类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基本信息采集、巡查巡访、政策链接、亲情关怀等服务。整合基层育幼服务力量,在童家镇、村(社区)探索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妇联主席或执委、共青团童伴妈妈“一肩挑”模式。

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

9.统筹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印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1+24+1”工作方案,建立两项改革成效监测评估体系,指导各乡镇做实“后半篇”文章。

10.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及“两好四强”(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原则,完成村级建制调整后的第一次村(居)委会换届。

11.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健全村级配套组织,依法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完成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等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以及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下属自治组织的设立。规范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再次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评价制度,组织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对重要决策定期进行评估并及时修正完善;在各乡镇(街道)相关村(社区)开展省、市、县三级“民主协商示范村(社区)”试点建设。建立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研究制定全方位协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采取传统公开与现代媒介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村级事务,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12.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科学编制社区治理规划,完成《乐至县“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被撤并的5个原集镇社区,承接原集镇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事项。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完成1个(南塔街道三里社区)“补短板”项目。优化社区服务供给,聚焦“后半篇”文章“增强服务能力”重点任务,集成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救助、教育卫生、养老托幼、殡葬殡仪、助残康复、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社区矫正、退役军人事务等公共服务,开展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在南塔街道、天池街道各确定1个社区实施扶老助残、基层治理等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带动涉改乡镇(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完成14个功能服务型(南塔街道9个、天池街道5个)和14个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南塔街道9个、天池街道5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其中涉改社区比例不低于30%。推进居民小区“微治理”,建立健全社区“两委”、居民小组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联运协调机制,推荐评选表扬一批市、县级示范小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强社会组织、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工作

13.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加大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规范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全面启动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信息系统和中国社会组织政务管理平台对接。完善民政一体化平台法人库录入,指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集中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对拒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达到3年的,按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纳入信用体系建设设定“黑名单”。

14.加强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建设。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清零行动,组织社会组织党组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建工作培训。落实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党组织负责人述职和考核工作,不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15.加强慈善事业工作。努力构建募捐长效机制,做好“慈善一日捐”工作,增强慈善实力。策划慈善品牌项目,“慈善助学、慈善济困”提高救助实效。做好慈善文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加强慈善自身建设,提升慈善公信力,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强化资金物资收支、拨付使用的监督、审查工作。加强慈善资产管理,按规定制定资产保值增值方案。

16.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宣传动员,组织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考前培训。充分运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做好社工继续教育培训。推动社工专业组织发展,指导乐至县社会工作者协会完成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指导各乡镇(街道)建设社会工作站。

17.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深化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本的推广和运用,学习贯彻《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加强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六、推进区划地名工作

18.加强地名管理服务。结合地名普查成果和两项改革情况,制作《乐至县行政区划图》,按照省、市要求做好与周边市、县、区的边界联检工作。审慎清理“大、怪、崇、洋”等不规范地名。

七、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19.持续推进殡葬服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逝有所安”。持续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继续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抓好春节、清明节等重要节点文明祭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进殡葬服务高质量发展。狠抓违法土葬案件查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巩固提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20.加强婚姻规范建设。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新时代婚姻新风尚。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

21.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省、市文件规定,依法依规按时限办理收养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作好政策解释。

八、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22.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措施,确保全县民政服务机构零病例、无感染;稳妥推进养老机构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筑牢社区防控阵地,引导社会力量更加广泛参与防控。

23.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排险除患”、森林防灭火等活动,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健全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预案,强化教育宣传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

九、持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24.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持续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禁毒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25.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统筹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运维工作。加强民政信息数据汇总、分析、应用,做好智慧治理中心所需数据共享,着力提高民政统计工作准确性和时效性。

26.提升民政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责清单、公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参与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27.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有序推进公文处理、会务活动办理、电子政务、保密教育、档案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值班、政务督查调研、绩效管理等工作。加强反奸防谍教育,做好国家安全和平安乐至建设工作。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8.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开展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整治,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建促业务、业务强党建的良性循环。

29.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5+N“三会一课”制度、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等,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学深细研、学以致用。紧扣建党100周年重大主线,开展全覆盖、全媒体、全方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党组会会前学法、会前学纪制度,持续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开展经常性纪律和廉政教育,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深刻汲取资阳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健全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风险点查找;加强换届选举监督,严肃换届纪律;深入开展“好风传家”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1.强化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史主题教育。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和学习宣传先进模范活动,组织主题观影、重温入党誓词、到党史党性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团结奋进、开创新局。精心组织策划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走访慰问先进典型和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

32.持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政治标准和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推荐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支持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中实践锻炼。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严格落实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审核把关质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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