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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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2-09-30   录入:乐至县民政局

主要职责

(一)起草民政工作文件草案,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存(社区)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组织实施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实施办法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卫生健康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卫生健康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  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乐至县行政区划图。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民乐路31

邮编:6415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28-23352086

领导简介

廖建明  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刚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    斌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凤梅  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负责人:游元芬)。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相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研究、分析全县民政系统信访工作情况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机关和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中央和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促进(行政审批股、中共乐至县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罗开军)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检查,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县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综合管理民政局所属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和民政局直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乐至县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集中承担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办)(负责人:彭贵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务公开;拟定全县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定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公墓的管理、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婚姻法》,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婚姻登记、解答婚姻咨询、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等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贯彻执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县乡、镇、村(社区)行政区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乡镇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和指导全县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乐至县行政区划图等行政区划信息

四)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股(儿童保障股)(负责人:边雪玲)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指导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办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精简退职职工救助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养老服务股(负责人:卿华蓉)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何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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