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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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乐至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录入:乐至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乐至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乐至县民政局

    2022517

 

乐至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十四五”落实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县的决策部署,按照2022年全、全民政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全民政系统“追赶跨越年”主题,切实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以服务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中心,奋力推动乐至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推进三区三城建设作出民政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全面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加强统筹谋划,在全县民政系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热潮,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民政工作落地落实。

二、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2.加强动态管理,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开展救助对象复核认定,按照四川省最新低保、特困操作规程等要求,于上半年开展为期2-4周的年度复核工作。二是做好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过渡期”政策衔接,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三是落实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按照《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资民发〔202221号)要求,及时调整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补发。四是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加强与相关救助职能部门共享监测预警信息,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开展对低保边缘家庭排查工作。

3.提高乡镇(街道)自主管理权限。一是实行乡镇(街道)散居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自理)统筹管理制度,从20224月起将散居特困人员(自理)的护理费用由乡镇(街道)统筹管理,用于散居特困人员(自理)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支出,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不定期对乡镇(街道)资金管理进行抽查和审计。二是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金审批金额。根据《四川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要求,结合我县临时救助实际情况,从20225月起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金额由500/户提高到1000/户。三是开展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根据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规定,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情况,将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全面下放。

4.规范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认定工作。严格按照《乐至县民政局关于发放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通知》(乐民发〔201874号)文件要求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认定,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内2名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助理医师以上职称)及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组成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标准,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进行评估认定。

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发展

5.推动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工作,加快推进南塔街道北街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改建项目,力争在20226月底前投入运营加快推进天池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扩面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670户,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专业机构按照“一户一方案”的原则组织实施,开展2020年、2021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回头看,巩固完善改造成效。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力争100%民办养老机构、3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新建机构)达标。组织养老机构参加省、市业务培训,举办150人以上的全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班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加快推进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进度,力争5月底前投入使用。

6.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2021试点的基础上,延续推进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持续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基本责任保险。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监管,规范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清单和内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向非兜底性老年群体延伸。探索“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县城区试点建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提供“类机构”照护服务。

7.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采购160张护理型床分发到乡镇敬老院投入使用,推进落实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提标,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巡回演讲,推广敬老院334”工作法,有效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四、加强未成年人关爱和儿童福利保障

8.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调度,理顺工作关系,建立联动机制,推动《乐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不断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推进实施“强国有我成长计划、家庭监护提能计划、清网整治护航计划、爱心圆梦温暖计划、法治护苗关爱计划、工作力量补短计划”六大行动计划,试点实施“皓齿”口腔健康工程。推进乡镇(街道)、村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站(点)建设。推进未成年人纹身治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未成年人保护良好氛围。组织全县儿童督导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做好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9.落实好儿童福利保障。按省、市要求,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孤儿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供养(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分别按照1600/月、1200/执行。对符合条件需集中供养的儿童动态送至市儿童福利院供养。争取上级资金,对县未保中心开展转型升级建设。依照《民法典》和省、市要求,进一步做好儿童收养工作。结合市民政局编制方案,科学编制我县“托幼”整体解决方案。

、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

10.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度。全覆盖设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城市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高效有序运行。指导村(社区)为民服务、议事协商等治理能力建设。有序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培训

11.深化基层群众自治。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围绕“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三治融合”“场景营造”“乡风文明”五个主题,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开展规范“四议两公开”专项行动。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自治机制,优化服务格局。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维护管理。

12.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结合市工作规划,制定《乐至县“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并指导实施。在天池街道及所辖的5个社区开展省级城乡社区试点示范。争取省、市资金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在天池街道西郊社区推动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借助慈善公益微基金等助力社区治理。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推动社区办公和养老合用房产权办理。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13.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落实“四同时三同步”制度,推动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益。落实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带群建工作。

14.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推进县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加大公益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加强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信用管理等工作。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开展慈善组织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审查工作,规范慈善公开募捐活动。

15.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围绕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广泛参与经济建设、疫情防控、灾害应急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助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发展构建“五社联动”机制。

七、推进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

16.持续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统筹推进全县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域内片区公共资源投放指导性文件。出台《乐至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结合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工作方案,持续推进“1+24+1”工作方案落实落地。

17.做好地名的清理和规范。认真组织地名命名更名,及时补充设置城乡地名标志。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深入挖掘、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依托资阳市标准地名地址信息管理系统,变更、补充全县地名信息,高标准完成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行动。

18.规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按联检工作方案,完成“大乐线”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及时排除边界纠纷隐患和妥善理边界纠纷。做好勘界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八、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

19.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严格执行省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标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动态管理“两项补贴”发放对象。

九、持续提升社会事务水平

20.持续推进殡葬服务改革。深化殡葬改革宣传,持续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应免尽免。开展公墓年检工作,强化殡葬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督促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整治、森林防灭火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九龙山经营性公墓和东山镇孔雀寺村公益性公墓)的运营监管,开展殡葬改革进社区试点,协助居民治丧等服务。联合行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教育引导,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提升殡葬服务质量。联合民宗局加强对县域内圆通寺、慈恩寺和仙鹤观骨灰存放处进行督查,有效遏制寺庙非法存放骨灰的行为。

21.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建设。继续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和“全市通办”工作。积极探索,争取协调档案馆电子化系统和婚姻登记电子化系统开放端口一致,婚姻历史档案导入全国婚姻登记系统。探索家庭教育和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的新内容、新方法,推进婚姻辅导教育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新风”宣传活动。做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纠正婚姻领域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十、促进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发展

22.加强慈善事业工作。持续推进“一月一主题”慈善活动,打造慈善品牌项目,开展“慈善助学、慈善济困”提高救助实效。做好慈善文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加强慈善自身建设,提升慈善公信力,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强化资金物资收支、拨付使用的监督、审查工作。加强慈善资产管理,按规定制定资产保值增值方案。

23.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宣传动员,加强考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能力提升培训。组织社工人才参加全市社会工作专家人才评选、社工拔尖人才项目评选等,推动社工专业队伍发展壮大。实施省级民生实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项目,做好石湍、龙门、大佛三个乡镇2022年省级试点社工站建设工作,同时依托民政服务项目组织建设一批社工站,推进全县社工服务体系建设。

24.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疫情防控、文明实践等志愿服务。进一步深化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和运用,加强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试点。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十一、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25.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措施,确保全县民政服务机构零病例、无感染;稳妥推进养老机构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做好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工作,进一步筑牢社区防控阵地,充分发挥“五社联动”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更加广泛参与防控。

26.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城市燃气、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民政系统安全底线。健全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预案,强化教育宣传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

十二、持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27.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民政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禁毒宣传教育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28.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发布,严格保密审查及内容审核,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消除泄密隐患和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潜在因素,提升信息管理水平。严格履行网络安全责任制,做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决防范网络安全重大风险,杜绝网络安全重大事故发生。统筹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运维工作加强民政信息数据汇总、分析、应用,做好智慧治理中心所需数据共享,着力提高民政统计工作准确性和时效性。

29.提升民政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责清单、公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参与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30.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有序推进公文处理、会务活动办理、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 建设管理、值班备勤、绩效管理、统计调查、信访等工作,不断优化政务运行。加强反奸防谍教育,做好国家安全和平安乐至建设工作。强化对重点项目和各类专项资金的督导监督检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机制、权责边界。

十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1.带头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着力强化党建引领,把机关党建和民政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深化对党忠诚教育,运用红色资源培育良好党内政治文化,在工作实践中锤炼过硬政治品格,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2.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责任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防错纠错、源头防腐、“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机制,以创建“五好党支部”、打造“为民爱民,服务有我”党建品牌为抓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33.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县27项具体规定。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民政领域民生福祉保障行动和隐形变异“四风”纠治行动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机关廉洁文化教育,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34.持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大力选拔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力度,支持年轻干部到“三个一线”实践锻炼。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加强事业单位班子建设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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