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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至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1   录入:乐至县民政局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乐至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2018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至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411        


乐至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资阳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和《乐至县“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社会工作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逐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全面提升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二)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人才强县战略,按照人才优先、示范引领、全域开放、深化改革的原则,着力创新环境,服务大局、集聚人才、激发活力。通过完善机制吸引人才,依托岗位锻造人才,培养机构提升人才,加强交流培养人才,不断拓展人才培育和发展渠道。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的目标是:
1.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总量实现稳步增长,逐步优化社工人才区域结构、领域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形成合理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从业人员梯次结构和人才布局,不断提高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
2.社会工作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围绕社会急需的公共服务领域,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宏观视野、战略思维、专业眼光和有使命感,懂运营、通管理,善于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的社会工作行政和行业管理人才。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强化培养、培训、交流和实践,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专业价值伦理不断强化,专业知识、实务能力等方面有全面提升。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活力充分激发。加大公共服务部门、人民团体、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区中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事业载体和舞台。以落实岗位职称、增加薪酬待遇、搭建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发展等为抓手,不断健全社工人才队伍发展激励机制,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稳定、生机与活力。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健全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政策创制,健全并落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长效机制,在政策制定和落实层面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环境。加强部门协作,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统计,建立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信息库。落实人才优先投入政策,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财政投入力度。
(二)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
按照“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的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对象定岗位、按需求定数量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区分明确社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的职责,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优化社会工作人才结构。
加大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力度,福利机构、援助机构、帮扶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和管理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民政、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人社、信访、公安、司法、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根据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需要,可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或招录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城乡社区重点是城市社区、学校、医院等要加大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工人才配备,采取聘用或政府购买的方式,逐步实现社工人才的广泛配备和使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有条件的企业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三)完善落实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政策
争取把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可等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使用,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可等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使用,实现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和事业单位岗位使用对应,实现“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鼓励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者考取职业资格。鼓励和支持广大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人才的储备和培养。
组织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优秀社会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对业绩突出的社会工作人才及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扬奖励,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社会工作。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四)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发展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工作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优先孵化以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矫治帮教、卫生医疗、人口服务、应急处置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作用,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政策咨询、规划指导、项目推介、信息发布、权益维护、能力建设、合作交流等服务。引入行业竞争机制,不断提升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围绕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受灾群众等为重点服务对象的公共服务内容,积极开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强各类社会工作项目和服务宣传载体建设,积极开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研究、交流与合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困难问题,促进理论与实践发展。
(五)大力实施社工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实施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培训课程。鼓励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相关人员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通过培训、网络学习、自学等方式,加强对乡镇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一线人员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升其专业服务与管理能力,全面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实施社会工作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培养一批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熟悉社会工作发展规律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大力提升各层面参与社会工作的管理与服务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培养,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基础、能指导解决重大复杂专业问题的社工专业督导人才,评选一批社会工作行业领军人才。
(六)着力加强合作交流
进一步拓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合作方式和范围,积极开展与社会工作发达地区、行业领军机构和相关高校的交流合作,加强机构共建、人才互通、资源公享、项目合作等。建立灾害、救助、为老、司法、医疗卫生等行业性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依托项目和公共服务需求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实务,参与志愿服务。
(七)大力推进“三社联动”
统筹考虑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水平,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需求导向、专业承接、协同共治”工作思路,积极开发落地在社区针对各类人群和需求的公共服务项目,支持专业社会工作者协助政府和社区做好群众需求评估、指导服务规划、组建服务团队、链接服务资源、实施服务项目等工作,为社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适、社会融入、困难帮扶等专业服务,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广纳各方、包容共享的平台优势,发挥社会组织立足公益、机制灵活的载体优势,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深入基层、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构筑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为支撑的城乡社会基层治理体制。
三、组织实施
(一)理顺体制机制
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部门、各乡镇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方式。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做好本部门、本乡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落实。
(二)加强调查研究
深化研究,合作与交流,着力破解专业社会工作项目开发与实务推进中的难点、瓶颈问题。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其参与社会工作发展相关课题研讨,为政策出台和服务推进提供政策咨询、理论指引和实践指导。
(三)扩大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国际社工日”、“国际志愿者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宣传社会工作发展中的典型经验、示范做法、重要成效、典型案例等,打造一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形成理解、关心、支持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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