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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乐至县婚俗试点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录入:乐至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乐至县婚俗试点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至县民政局

                       202332

 

 

乐至县婚俗试点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资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化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资民发〔2022〕119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婚俗改革,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遏制婚事办理中存在的陈规陋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持续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大力遏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不良习俗,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管理、服务和监督作用,激发“五社联动”机制活力,大力加强婚姻文化建设,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优秀中华传统婚俗文化,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着力创新婚俗改革工作措施和方法,通过试点工作,在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上取得新进步,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升级。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升级改造婚姻登记场所,营造喜庆、温馨、高端、大气的氛围。探索建设婚姻登记颁证、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婚俗文化宣传、婚姻法律咨询为一体的多功能一站式婚姻家庭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二)全面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深入开展婚前辅导。依托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前辅导,为新人提供婚姻家庭观教育引导、婚前心理评估、婚前心理调适建议等服务。开设婚前辅导课程或讲座,制作宣传资料或视频,在婚姻登记场所通过视频播放、免费赠阅等方式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沟通技巧,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学会经营婚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2.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调适、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合理利用离婚冷静期,开展离婚疏导,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心理和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3.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新模式。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和专业化辅导队伍建设,在县婚登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前辅导和冷静期离婚调适辅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专业社会工作师、心理辅导师和心理辅导员,同时,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工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拓展互联网+婚姻服务模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扩大服务范围,延伸辅导内容,更好地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婚姻观、家庭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管理与慈善事业促进股)

(三)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1.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加强颁证场所建设,新增设置婚俗礼仪的警示标语,设置室外颁证场所和婚俗文化宣传场所;创新结婚颁证服务,举办集体颁证活动,为新人颁发结婚证,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在庄重神圣的国旗、国徽前宣告合法婚姻缔结。(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股)

2.规范喜事新办标准。鼓励各村、社区创新性开展工作,发放宣传明白纸,积极倡导喜事新办、简约减负。在彩礼金额上、婚车使用上、喜宴安排上、人情随礼上制定指导性的标准。要创新农村婚宴举办方式,鼓励村委会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等场所,为村民举办婚宴提供便利。鼓励村、社区建立农村(社区)宴席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红白理事会成员在做好喜事新办服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及时劝导制止不文明行为,杜绝婚礼陋习。印发《乐至县婚事简办新办倡议书》,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每年至少组织举办一次具有乐至特色的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现代婚礼,进一步尊重传统,取其精华,使中华优秀婚俗礼仪薪火相传。(责任单位: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3.推动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融合发展。既保护和传承传统婚俗礼仪精髓,又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礼仪创新,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股,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1.加强婚姻法律文化宣传教育。依托村(社区)文化礼堂、“八五普法活动等,深入开展婚姻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姻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引导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股,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2.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婚姻文化建设。在县婚姻登记处建设设置婚俗、婚姻文化展示宣传栏,通过地方婚姻文化演变历程,弘扬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将婚姻登记处作为新人的第一幸福课堂,通过发放《节俭办婚礼、文明新婚俗的倡议书》、播放婚俗改革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倡导积极、文明的婚俗观,倡导婚事新办、简办新风尚。(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3.开展婚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社会风气。(责任单位: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五)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1.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推动广大家长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股,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2.开展五进活动。联合宣传、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股,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3.发挥村(社区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重视发挥村(社区教育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要求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责任单位: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股,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1月)。建立乐至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婚姻相关法规和移风易俗政策,让婚俗改革的相关要求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1月)。对照改革试点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民风民俗,加强落实管理。有关部门围绕重要环节、重要内容,盯紧突出问题,有序有效推进。到2025年底,使婚事新办成为常态,天价彩礼得到遏制、喜庆活动大操大办现象基本消除,孝亲敬老风尚更加浓厚。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2月)。总结全县婚俗改革试点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特色亮点,进一步完善移风易俗工作制度体系,淳化民风、文明乡风,最终使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婚俗改革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列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股室要分工协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推进基层治理。联合宣传、文明办、司法、法院、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通过共同组织宣传倡导活动、共同举办婚姻家庭辅导活动、共同组织集体婚礼活动、共同开展典型示范活动等多种形式,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严格执行婚俗改革工作要求,合力推动婚俗改革。同时,将喜事新办,倡导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三)严格考核监督,强化结果运用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婚登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试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相应扣分,并在全县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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