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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04   录入:乐至县司法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项工作的通知》精神,乐至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通过乐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内容涵盖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由县政府信息中心交办的各种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完善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股室负责人、分管主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四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认真疏理公开信息,及时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办事。2008年在乐至县人民政府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主要是本单位工作动态、职能职责等信息,暂无公众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8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司法行政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09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〇〇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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