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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7   录入:乐至县司法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及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规定,坚持便民利民、公正公开、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塑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形象为目标,由乐至县司法局编制,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本年度报告通过乐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如有疑问请与乐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8—23322548)
一、概述
2012年,乐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民富县强全面小康新乐至这一中心,以“规范化、精细化、品牌化”为目标,,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落实,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股室事室负责人、分管主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并确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二是规范门户网站管理和运行。门户网站开通以来,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网站维护和信息更新,畅通了政务公开渠道,树立了乐至县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目前,网站已更新各类信息上千条。
三是LED信息平台管理。LED电子显示屏是今年重要的普法信息宣传平台,也是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起草、上传、更新LED内容,全年共更新各类普法信息、大政方针近38期,扩大了社会影响,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本局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主要涵盖普法动态、业务动态、工作总结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乐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乐至县司法局门户网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来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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