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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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司法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4-04-15   录入:乐至县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承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合法性审查工作等。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管理工作和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千业路68

邮编:641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乐至县司法局投诉受访渠道: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23322548

领导简介

赵相波 乐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明阳 乐至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潘  艳 乐至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力菡 乐至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全丹)。负责处理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张艳)。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唐建兵)。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张逸然)。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人:欧阳丽珠)。监督协调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

(六)外来企业投诉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吴善学)。指导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罗丹)。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协调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陈亦)。承办特许执业律师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政治处(负责人:夏明阳)。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干部任免、干部监督、文化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人事人才、机构编制、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负责人:邓力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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