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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测绘成果申请使用审批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7   录入: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自然资发〔2019101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测绘成果申请使用审批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至县林业局,市局各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成果申请使用审批办法》已经20191031日第2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17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测绘成果申请使用审批办法

 

 

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提供、使用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成果及资料的正确、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申请利用测绘成果(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资料)。

二、成果申请使用范围

申请使用以下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批:

(一)市行政区域内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E级以上卫星定位网成果;

(二)市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以及其他基础测绘成果;

(三)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成果。

本行政区域内超出上述范围的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应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申请,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批。

三、申请条件

(一)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

(二)申请的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三)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

四、申请材料

(一)《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复印件

(五)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项目来源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两份(附件2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无论申请成果是否达到涉密范围,原则上均需提交经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五、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单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符合使用的初审意见(明确申请成果是否达到涉密范围及秘密等级等)后,按程序审批。申请成果未达涉密范围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属涉密范围的,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局长审批(附件3)。

(三)签订《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照审批结果向申请单位提供基础测绘成果。

六、相关要求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申请单位所申请测绘成果资料的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负责依照审批结果向申请单位提供相应测绘成果资料。

(二)申请单位经审批获得的测绘成果资料,只能用于被许可使用的目的和范围。完成使用目的后,应提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对、回收,统一销毁。如需要用于其他目的的,应另行办理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该测绘成果。

(三)申请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对所申请的测绘成果资料进行保管和使用,并对所申请的测绘成果资料安全负责。

(四)使用单位若委托第三方承担成果开发、利用任务的,第三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成果保密条件,涉及测绘活动的,还应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涉及的第三方已经签订合同的,由第三方自行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测绘成果资料的申请;未签订相关合同的,申请单位应负责督促第三方在使用资料过程中,完善相关手续;委托任务完成后,申请单位应及时回收,按保密规定统一销毁涉密测绘成果及其衍生产品。

 

 

附件:1.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2.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3.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表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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