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 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资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资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8   录入: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国土资发〔201775

 

资阳市国土资源  

资阳市地方税务

资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资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各科室、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各县国土资源局、地税局、房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为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简化登记流程,提

高登记效率,切实便民利民。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借鉴浙江杭州、嘉兴等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市本级遵照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 

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资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资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88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领域预防腐败创新,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证,借鉴浙江杭州等地先进经验,结合资阳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效果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通过窗口设置和业务流程整合,促进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机制创新,将三部门业务模式由串联办理调整为并联办理,实现房屋交易、地税、不动产登记一个窗口受理,使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按照“统一窗口受理、优化税费收缴、实行并联办理、互认办理结果、统一公布时限、实现信息共享,明确各方责任、共同遵守承诺、分别进行存档”的要求,区别交易类业务与纯登记业务,设置办理模式,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分为三类:一是涉交易、涉税、涉登记;二是涉交易、涉登记;三是只涉登记。

(一)存量房转移登记类业务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对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存量房转移登记涉及交易、税收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设置存量房转移登记窗口,由登记、房管、地税等部门派员到窗口联合办公,施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申请人在完成存量房网签、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数据关联、楼盘数据导入后,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受理窗口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登记办理结束后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缴费领证。

1. 工作流程

1)统一收件。整合现有登记、房管、地税部门的受理窗口,设立存量房转移登记窗口,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国土与房管、地税部门公布的材料清单,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税收所需的全部材料,内部分发。由不动产登记、地税、房管履行询问、查验、面签等受理程序,统一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房屋交易事项,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缴纳税款。申请人提交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税务部门核实应缴纳税款,在征纳双方没有争议的情况下申请人缴纳税款,地税局即时出具完税凭证。

3)后台并联办理。由窗口受理人员把受理材料进行分类,实行内部流转并联审核的方式,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进行审核。房管部门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薄前将房屋交易审核确

认信息传递不动产登记部门。

未通过交易审核确认的,不予记载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作退件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到地税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4)完成注册登薄、缮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登簿、缮证后,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缴费领证。

5)缴费、领证。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收费发证窗口领取缴费凭证,到银行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之后,凭受理通知书和缴费发票到发证窗口领取证书。

6)归档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房管部门、地税部门对各自的申请资料及审核材料,分别进行存档管理。

2. 办理时限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地税部门在征纳双方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即时办结税款征收手续,房管部门3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审核手续。

(二)抵押登记业务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对我市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涉及房屋交易审核的事项,由登记、房管部门派员到抵押登记窗口联合办公,施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申请人在完成数据关联、楼盘数据导入后(纯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要进行权籍调查、实地踏勘),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抵押登记窗口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登记办理结束

后,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缴费领证。

1. 工作流程

1)统一收件。整合现有不动产登记和房管部门的受理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抵押窗口,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国土与房管部门公布的材料清单,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和房屋抵押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履行询问、查验、面签等受理程序,统一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后台并联办理。由窗口受理人员把受理材料进行分类,实行内部流转并联审核的方式,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进行审核。房管部门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薄前将房屋交易审核确认信息传递不动产登记部门。

未通过交易审核确认的,不予记载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作退件处理。

3)完成注册登薄、缮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登簿、缮证,最后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缴费领证。

4)缴费、领证。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收费发证窗口领取凭缴费凭证,到银行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之后,凭受理通知书和缴费发票到发证窗口领取证明。

5)归档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房管部门对各自的申请资料及审核材料,分别进行存档管理。

2. 办理时限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房管部门1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审核手续。

(三)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设立单独受理窗口

1. 工作流程

对我市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即:分户产权)专门设立受理窗口,在完成楼盘数据导入,申请资料扫描入库的情况下,按以下流程申请办理。

1)缴纳税款。由申请人向地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地税部门出具完税凭证。

2交易审核。由申请人在商品房交易窗口申请交易审核确认,房管部门出具审核确认书。

3)分类受理。属自办证的,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商品房受理窗口申请;属委托开发企业代办证的,由已完税的申请人将完税凭证交回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统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商品房受理窗口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

4)完成审核、登薄、缮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登簿、缮证,最后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缴费领证。

5)缴费、领证。申请人或代理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收费发证窗口领取缴费凭证,到银行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之后,

凭受理通知书和缴费发票到发证窗口领取证书。

6)归档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房管部门、地税部门对各自的申请资料及审核材料,分别进行存档管理。

2. 办理时限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批量件不在上述承诺时限内)。

(四)纯登记业务

纯登记业务指由登记机构一家就能办理的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地役权登记,已完成登记后涉及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纳入此类登记窗口办理,将申请人纳税(耕占税、契税)作为登记的前置条件。

1. 工作流程

1)统一收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材料清单,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的全部材料,并履行询问、查验等受理程序,施行“一窗受理”。

2)后台办理。由窗口受理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书。

3)完成注册登薄、缮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登簿、缮证。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通个短信

通知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缴费、领证。

4)缴费、领证。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收费发证窗口领取缴费凭证,到银行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之后,凭受理通知书和缴费发票到发证窗口领取证书或证明。

5)归档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资料及审核材料,进行存档管理。

2. 办理时限

根据不同业务类型的承诺时限办结。

(五)实现数据共享

1. 环境布置。前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共同与市内电信、移动、联通三家网络运营商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确定由移动公司承担数据专线、前置机等环境布置工作,由国土、房管、地税分别与移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保障数据安全,实现实时共享。

2. 中间库建设。按照满足相关部门业务需要,由各自寻找专业技术单位承担数据库建设。在原成果库中抓取相关数据,推送到前置机,生成中间库,通过专线连接,实现数据共享。市房管局负责将2016829日以前房屋产权登记数据和2016829日以后的房屋交易数据推送到中间库。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将2016829日以后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推送到中间库。市地税局实行空库运行,即时从中间库抓取收税所需数据并

实时将税款征收信息推送到中间库。

3. 中间库管理。各中间库的数据推送、数据维护、数据安全等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4. 中间库完善。随着“一窗式受理”业务推进,对中间库中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地方进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改革的要求上来,讲政治、顾大局、优服务,不等不靠、快速行动、主动作为、主动补台,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争创服务细节亮点。

(二)强化协同配合。不动产登记机构、地税、房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参与实施的部门应认真梳理受理要件,整理清单后统一由国土部门对外公布。按照“一窗式受理”的要求,完善窗口设置,统一更换窗口标识,制作办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手册,确保适应“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改革需要。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增设完善相关系统功能,保障提速提效;加快历史数据整理,提升数据质量,提高登记交易准确率与速度;加快微信公众号预约等功能开发,更好地方便申请人办事,更好地支撑“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改革。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本级于8月底前开展试运行,9月正式运行,各县(区)在今年12月底前开展试运行,20181月正式运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对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推进不力、相互推诿造成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市地税局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