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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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8   录入: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8.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12.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3.配合国家和省对县级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4.负责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15.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16.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全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17.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和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及发展相关工作。

18.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市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9.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

20.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新一轮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签订党政同责目标责任状;全面推行落实田长制;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各地编制并有序实施耕地恢复补充方案。编制实施国土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继续实施省投资土地整治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落实省下主要管控指标,优化提升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按程序报批。优化中心城区蓝绿空间规划,修订中心城区保留山体规划,加快推进城南等片区控规修编、动态维护,同步开展详细城市设计研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强化成果运用。

2.深化项目用地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分析省级和市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动态调整优化用地保障方案。修订实施《资阳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编制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做好成自高铁等重点项目征地组卷和批次用地报批。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完善“用地保姆”“容缺审批”“一码管地”机制,全生命周期做好项目用地政策、选址、报批等服务保障。持续推进中心城区重点项目涉及铁路用地收回,全力配合中车棚改项目实施,加快推动已收储土地后续问题解决,相关地块尽快转化为“净地”供应。加大土地招商推介,按计划推进地块出让。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争取开展“混合用地”改革试点。以工业用地为重点,完成产业园区用地调查。强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

3.全面落实林长制,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启动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落实到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并上图入库。持续推进高质量国土绿化,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任务。

4.深入推进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攻坚。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突出抓好疫情监测普查、检疫阻截、系统防治、联防联控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推进森林防灭火宣传进林区、进村庄、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落实最严防火令,拉网式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分区分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提升火灾源头防控效能。

5.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规范有序推进林权类数据整合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有序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发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承接工作,集中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公布并全面启用国土“三调”数据,做好数据分析研究和成果共享应用。

6.落实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明)应用,推进不动产登记事项和审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同城化。

7.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严格督察执法、卫片执法、动态巡查,稳妥推进存量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以“零容忍”态度及时发现、快速制止、严肃查处新增违法行为。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7185.6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4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投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款。

(一)收入预算情况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收入预算718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4.68万元,占43.0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91万元,占56.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支出预算718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68万元,占30.77%;项目支出4975万元,占69.2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85.6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34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投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4.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0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9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4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9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94.6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7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万元,占6.51%;卫生健康支出81.07万元,占2.6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40.12万元,占85.31%;住房保障支出171.99万元,占5.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7.65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5万元,主要用于:为非独立预算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7.0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自然)(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0.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自然)(项):2023年预算数为34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26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专项工作、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等。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3年预算数为59万元,主要用于:年度变更调查和综合动态监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委员会专家评审及会议等。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资阳市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奖补项目等。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地矿和地灾防治等。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档案整理等。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1.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0.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40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学习研讨、业务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运兵车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2022年预算持平。用于1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09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90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10万元、2018年市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进度款及待摊费3991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0.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1.68万元,下降7.3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5.5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采购办公用品、专业技术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用于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自然)(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自然)(项):指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得“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得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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