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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8   录入: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宣传贯彻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实施巡查监督,依法保护耕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受理基层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核实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参与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划和登记的用途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情况;负责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开展日常地籍管理及基础工作;按权限开展土地权属和矿产权纠纷的调查、取证、调解和处理等工作;协助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工作,稳定耕地面积;巡查、监测和报告地质灾害。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田长制落地见效,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面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系统推进土地全域整治。二是聚焦便民惠民安民,深化改革创新和权益保障。持续做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稳步推进雁江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力争2023年6月前完成数据库建设、审核、公告、登簿等工作目标;强化宣传,从根源上杜绝违法违规用地的苗头;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深入摸排、深挖彻查、精心组织,治理乱象;切实做好地灾防治,加强地灾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提升预警预报精度,做到“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三是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要素配置持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力争全年获得建设用地指标800亩以上;全力保障项目用地,最大限度压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配合开展园区低效用地专项行动,力争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000亩以上;加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处置,加强巡查力度,对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用途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清理整治。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3.2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年收支总预算1033.2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8.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人员经费中基础绩效奖。

(一)收入预算情况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103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3.2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103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24万元,占98.65%;项目支出14万元,占1.3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3.2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8.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人员经费中基础绩效奖。

本年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3.2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3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1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3.2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98.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人员经费中基础绩效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4万元,占9.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32万元,占3.7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18.64万元;占79.23%;住房保障支出82.44万元,占7.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92.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办公区网络运行维护两个专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12.3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国土所网络建设和维护。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93.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8.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2.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20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相等。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公务接待业务都差不多,接待量少。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厅及相关部门到雁江检查指导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相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2年预算一样。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1.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55万元,增长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使用公务车2辆,属于市局派遣我局使用。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仅一个项目,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本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机关基层国土所事业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省、市自然资源部分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用于单位为事业职工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本单位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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