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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录入:乐至县财政局

乐财综〔202020

 

 

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

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学习宣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乐至县财政局       

                            20201229


附件

 

学习宣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作方案

 

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内容涉及预算编制、预算监督、财政体制等,直接关系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乃至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20208月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遵循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与近年来推行的各项财政改革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符合当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有利于全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为全面系统、深入有序开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政改革和预算管理的决策部署,以学习宣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抓手,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财政工作的良好氛围。县、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形成“学法律就是学业务,抓法治就是抓规范”的共识,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要在学习预算法相关条文规定的基础上,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修订原则和具体规定;二是要在抓好内部学习的同时,组织预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深入学习,加大宣传力度;三是要利用“线上线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分众化、对象化宣传;四是要把严肃财经纪律始终挺在前面,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主要任务

(一)抓实系统内部学习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解读文章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推动改革发展的本领。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预算股

2.把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学习培训纳入党支部集体学习内容,作为“财政干部大讲堂”培训内容,切实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业素质。

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股)

3. 全县财政干部开展自学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深耕细读,学以致用,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运用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责任单位:各股室(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4.组织开展全县财政干部学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成果竞赛,采用考试测评的方式对全县财政干部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验。

责任单位:综合股(法规和税政股)

5.举办“我与预算法”征文比赛,20211月底前组织全县财政干部围绕学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谈心得、谈体会。

责任单位:综合股(法规和税政股)、办公室(人事股)

(二)抓细对外培训宣传

6.主动向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汇报协调,争取将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列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

责任单位:综合股(法规和税政股)

7. 20211月底前,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在乡镇党委会宣讲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责任单位:预算股(乡财股),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三)抓好贯彻落实

8.抓紧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及时修订、清理与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不一致的预算管理规章制度;属于地方立法项目的,及时申报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确保规章制度依法合规。

责任单位:综合股(法规和税政股)、各相关股室(单位)

9.对照条例梳理工作任务,制定并落实《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分工情况表》,切实将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财政财务管理的各相关领域和各环节。

责任单位:预算股(乡财股)、各有关股室(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在工作中发现干部、培养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斗志,涵养干部热爱财政事业的情怀,全面提升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法治意识。

(二)压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在符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学习宣传活动,注重预算单位参与互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注意厉行节约。

(三)强化考核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法的重要内容。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四)加强信息报送。认真总结学习宣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财政工作信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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