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乐至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9-14   录入:乐至县财政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和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财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指导监督乡镇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指导监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负责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防范财政风险。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理顺与省、市收入划分,完善乡镇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优化财源配置,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强化成本效益管理和激励约束控制,探索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财政路径。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2.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职责分工。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报送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组织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3.各类投资基金。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县财政局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办公地点: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松林街2号

邮  编:6415000

联系电话:028-2332272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领导简介

  杨世奇  乐至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    乐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乐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建新  乐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肖    乐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部书记

   雷    乐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李    乐至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文辉  乐至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丽娟)。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督办、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机关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管理和审批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负责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基建项目立项、基建投资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股(法规和税政股)(负责人:邓芝)。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组织起草财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承担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承担全县地方性税收征管和财税收入政策的拟订工作,承担税收减免、退库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

(三)预算股(负责人:毛羽)。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全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税务部门地方经费部分的预算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国库股(负责人:李莹)。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卢海军)。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评审专家,核准全县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六)经济建设股(外事外经股)(负责人:杨强)。承担发展改革、工业、交通、能源、商贸、涉外交流、经贸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住建、应急、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发展、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贯彻实施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方法;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县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七)行政政法股(负责人:陈艳)。承担行政、政法、党群、政务服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实施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八)科教与文化股(负责人:彭亮)。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社会保障股(负责人:康海英)。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农业农村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负责人:夏兴家)。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一)金融和政府债务股(负责人:郭瑞昱)。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贯彻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负责管理政策性财政金融资金,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参与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十二)会计和行政审批股(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负责人:刘爱华)。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和监督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乡镇财政管理股(负责人:胡涛)。指导乡镇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办理乡镇财政预、决算的汇审工作,贯彻落实乡镇财政管理政策,制定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财政业务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四)人事股(负责人:何法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乡镇财政所所长、总预算会计的任命,与乡镇政府共同管理乡镇财政所编制员额内的人员调配;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肖彦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