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相关精神,我县印发《乐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乐财采〔2022〕4号),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做好预留份额“加法”。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200万元以内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内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上述金额的采购项目,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预留4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全面提高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比例。
二是做好投诉受理“减法”。建立中小企业投诉独立的受理渠道,通过一体化平台、电子邮件、邮寄、现场递交等多渠道受理中小企业提交的投诉,进一步简化中小企业投诉事前审批环节,中小企业提交的投诉原则上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投诉网上办理,提高投诉受理和处理效率。
三是做好优化服务“乘法”。开辟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降低“政采贷”融资利率,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金融机构依托政府采购合同,通过采购一体化平台申请、发放“政采贷”。搭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实现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零成本、零见面、零跑路”。
四是做好企业负担“除法”。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得要求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如线下报名、指定邮箱报名等方式重复或有偿获取采购文件。其次,采购人应当切实提高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项目预付款比列,由中小企业中标(成交)的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