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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5   录入: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推进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阳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资阳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承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人社规(20221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强烈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含劳务品牌培训)、创业培训(含返乡创业培训)。具体可参见《资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网址:http://srsj.ziyang.gov.cn/zyrs/rcfw/show-23.html)。

二、征集对象

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各类企业设立的职工培训中心(部门、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以及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非本县注册的机构应在乐至设置办事处,办事处应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县人社局将不定期对办学条件进行检查。

(二)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县内的高(中)职院校、技工院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直接进行申报;县外市内的高(中)职院校、技工院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需向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再行申报;市外高(中)职院校、技工院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需经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申报。2023年度已备案、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承训范围未发生变化的培训机构可不再进行备案申报,但需提交承训申请;2023年度备案的培训机构考核合格且承训范围发生变化的,需补充变化的培训项目资料;202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予受理备案。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10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资阳市乐至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

2.培训机构办学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3.培训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办公、培训和实训场地证明,其中,自有场地的需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则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

5.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6.师资力量资料(教师身份证复印件、师资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

7.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1.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规范、完整、真实有效的原则提供申报材料。

2.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原件当场校验后退还。

3.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属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五、审核及公示

县人社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就业局将采取核实资质、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核查。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机构予以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勇

联系电话:028-23239882

电子邮箱:158077803@qq.com

通讯地址:资阳市乐至县民乐路8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08办公室

 

附件:1.资阳市乐至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

2.培训机构承训申请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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