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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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至县2021年度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录入: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至县2021年度加强农民工服务
保障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农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委办发〔2018〕44号)、《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至县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委办发〔2019〕2号)精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现将《乐至县2021年度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提高对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成效亮点,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联系人:马金元;电话:17748089323;QQ:118194199。
 
附件:乐至县2021年度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任务清单
 
 
 
乐至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2020年12月24

 

附件
乐至县2021年度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一、强化
就业服务
提供劳务
用工信息
做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按季度更新掌握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利用资阳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和人力资源服务场所等平台,定期征集、实时推送企业用工信息,为每位求职者推荐2个以上就业岗位信息。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就业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
2
组织专场招聘
在农民工集中返乡期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送岗位信息下乡”等招聘活动,为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搭建平台。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就业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
开展就业帮扶
将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就业登记范围,将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失业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和就业帮扶,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民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对用人单位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补贴。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就业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
一、强化
就业服务
加强劳务合作
加强劳务输出服务保障工作,在外出务工较集中的城县建立服务机构,创新探索“定点、定向、定单”输出模式,建立信息共享、人才互通、资源对接的合作机制,提高劳务对接组织化程度和就业稳定性。扩大我县劳务派遣和相关技能人才引进规模,把劳务开发合作作为今后对外开放的突破口,努力拓展劳务输出引进空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员工到我县民营企业就业,并签订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300/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就业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5
二、加强技能培训
打造新型
劳务品牌
积极创造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开发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健康养老、家政护理等领域创新劳务品牌。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就业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6
组织技能培训
结合农民工务工需求,大力开展定向、定岗、订单等技能培训,完成市下劳务品牌培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目标任务。有计划地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实施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对在参保期间内累计缴费一年以上(含一年),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企业在职职工,分别给予个人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就业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7
二、加强技能培训
开展在线培训
依托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平台载体,开发厨师、电商、母婴护理等适合在线培训的课件,满足农民工多样化、便利化的培训需求。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就业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8
优化职业技能
鉴定服务
为参加技能培训和自学技能的农民工及时提供方便快捷的鉴定服务。对外有需求的农民工,积极协调就业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服务。对鉴定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9
组织参加技能
竞赛活动
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工积极参加“资阳工匠杯”“十万职工大练兵·大比赛”等职业技能大赛和各级各类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以赛促训,激励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10
 
三、提供交通便利
开设农民工
购票窗口
协调各汽车站、根据农民工交通出行流量设置农民工购票窗口,提供集中代购票、预留车票服务;及时深入农民工集中的乡镇、社区,宣传网络购票和电话订票方法,帮助农民工解决出行购票难问题。
县交通运输局
乐至县汽车客运站、乐至汽车站,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1
提供温馨服务
春运期间,在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返乡交界处等地设置以欢迎农民工返乡和交通安全等为主题的横幅标语,设立农民工便捷服务站点,提供茶水药品、交通资讯、车辆检修、道路救援等便捷服务。
县交通运输局
乐至县汽车客运站、乐至汽车站,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2
四、方便证照办理
开通证件异地
办理快捷通道
协调县外公安机关,开展乐至籍农民工身份证、出国(境)证件等异地办理业务;依托政府驻外机构为外出乐至籍农民工证件办理开展协调工作。
县公安局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3
优化县内证照
证明办理服务
鼓励基层单位为外出农民工采取代办、邮寄等方式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结合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段,开辟专门窗口提供各类证照办理服务。完善农民工落户政策,推动农民工进城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在城镇落户。
县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4
五、改善居住条件
实施公共租赁
住房保障
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将每年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按一定比例提供给农民工,解决农民工的基本住房问题。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5
完善住房公
积金政策
引导和鼓励农民工积极缴存住房公积金,拓宽商品房贷款渠道,提高农民工住房购买能力。扩大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单位及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覆盖,提高农民工依法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县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人行乐至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6
六、确保子女就学
提供平等义务
教育服务
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后,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县外务工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由农民工户籍所在地县级政府帮助协调流入地有关部门统筹安排。
县教育体育局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7
七、做好健康服务
强化职业
健康保护
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检查,督促用工企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岗前、岗中、离岗的体检率不低于90%,确保不发生重大职业健康事件。
县应急管理局
县卫生健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8
实施公共
卫生服务
加强农民工健康服务组织统筹,为农民工在输入地免费提供婚前、孕前检查,依法依规免费提供艾滋病、包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检查和治疗,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女性农民工提供“两癌”检查。输出地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医疗机构提供体检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县卫生健康
县妇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9
八、丰富文化生活
提供公共
文化服务
把农民工纳入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享受民服务。鼓励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规划建设简易实用的文化设施和“农民工之家”,为农民工提供读书看报、休闲娱乐和文化交流服务。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
开展送文化下乡、进村、
入企活动
利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组织文艺团队,深入农村、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文艺表演、才艺展示和坝坝电影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下基层活动,满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1
开展农民工
体育活动
依托县内外乐至商会、农民工工作站和用工企业,开展乐至农民工体育比赛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指导农民工体育协会的组建,组织农民工参加四川省第三届农民工运动会等各级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县教育体育局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工商联
22
举办农民工
原创文艺
作品大赛
积极参加全省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摄影、书画、歌曲、诗歌和散文等文艺作品比赛,展示新时代农民工精神风貌。
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财政局
23
九、优化社保服务
加快社保卡
发放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快制发卡进度,通过批量发卡、联网快速发卡、代理办卡、网上申领等多种方式受理农民工发卡申请,确保我县参保农民工社保卡做到应发尽发。
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24
畅通社保缴费和转续渠道
扩大社保缴费服务网点,推广使用社保缴费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网上缴费渠道,方便农民工缴纳社保费。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系统,实现农民工社保顺畅转续。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税务局
25
完善异地就医
备案管理
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覆盖范围,通过简化手续、先备案后补证明等措施,推进电话、传真、网络、手机APP等备案查询方式,提升农民工群体备案覆盖率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可及性。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26
十、保障工资支付
开展欠薪
专项整治
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各级工会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拉网式”排查,有效预防和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行“一点举报投诉,全县区域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督考核和督查问责力度,杜绝发生新的欠薪。全面推广运用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7
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
将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列入统计政府预算,探索银行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应急周转金贷款的方式,必要时垫付临时生活费,防止因拖欠工资导致的过激行为。
县财政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8
建立政采贷制度
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中小企业取得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优先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支持,用好用活应收账款质押等抵押贷款政策,将得到的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有效解决政府性项目因资金缺乏而导致欠薪的问题。
县财政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人行乐至县支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9
十一、注重维权救助
构建和谐
劳动关系
推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全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行业(区域)职工代表大会制度,3月份与全省同步开展以“关爱农民工·协商促和谐”为主题的“集中要约月”活动,促进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发展区(产业园区)、重点行业及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县总工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0
调处劳务纠纷
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农民工服务中心,推动建立农民工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帮助调处劳务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力争将用工矛盾化解在基层。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1
开展跨县维权
建立县际维权联动机制,司法、工会等部门与县外有关部门、农民工劳务工作站和商会等组织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开展农民工跨县法律援助,依法解决县外农民工伤残伤亡案件和重大劳动纠纷案件。
县司法局
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工商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2
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
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快速处理机制,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依法采用简易程序,积极采取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措施,快速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
33
加强公益性法律服务
将律师从事农民工维权服务列入各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畅通法律服务热线,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公益性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提供案件代理、指定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
县司法局
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4
十二、加大创业扶持
鼓励支持
返乡创业
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支持和担保、金融信贷、创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力培育发展返乡下乡农民工创业园,为有意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牵线搭桥,帮助农民工回乡投资兴业、参与发展、建设家乡。
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县发展改革、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人行乐至县支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5
开展示范创建
按规定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评选县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园区;选树一批县级返乡创业明星和返乡创业示范企业。
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县发展改革、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6
加强公共
创业服务
结合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的重点领域(项目),有针对性地筛选创业项目,推送给农民工。开展免费巡诊活动,帮助农民工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跟踪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县就业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7
加大融资
扶持力度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局、人行乐至县支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8
十三、关爱留守人员
关爱留守儿童
进一步整合“童伴计划”“快乐学校”“情暖童心”“童村同在”等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项目和品牌,扩大项目覆盖面,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在寒暑假组织开展留守儿童与亲人团聚活动。加强“童伴之家”等阵地建设,广泛整合社会资源,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课业辅导、亲情关怀、自护教育等帮助,切实服务青年农民工及其子女。
县民政局
团县委
县总工会、县妇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9
关爱留守妇女
加强农村“妇女之家”建设,深入开展“技能进家、妈妈回家”“法律进家、平安到家”“关爱进家、幸福驻家”活动。培育和扶持妇女互助合作组织,提供连心互助、生产帮扶、心理抚慰等服务,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以各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为载体,结合需求定期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帮助留守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就业。
县妇联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0
关爱留守老人
建立健全农村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依托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卫生院(室)和村“两委”阵地等场所,照料关爱留守老人。
县民政局
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1
 
强化“五点钟书屋”建设使用
各乡镇、贫困村要把“五点钟书屋”建设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按照有场地、有制度、有师资、有特色、有成效”五有要求”,加大人力物力保障,强化过程指导监督,充分整合农家书屋、图书室等阵地资源,根据实际需求增添必要的学习、生活物资,持续提高服务水平。持续壮大师资队伍,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退休职工、当地教师、志愿者为骨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开展留守学生课外辅导、主题教育、临时托管等服务,结合“幸福基金”“文明创建”等载体对参与的学生、志愿者开展评比激励,确保“五点钟书屋”建得起、办得好,用得上,真正助力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难题,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42
十四、落实关怀慰问
开展送温暖活动
春节期间,积极农民工走访慰问,深入企业车间和乡镇、村(社区),通过发放慰问信、慰问品、慰问金和开展演出慰问、走访慰问、心理慰藉、“回家行动”等方式,看望慰问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介绍家乡发展变化,传达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有重点地开展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走访慰问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全覆盖走访慰问本地返乡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及时了解农民工愿望诉求,征求其对乐至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农民工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针对无法回家、留守岗位的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让留守农民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县总工会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团县委、县妇联、县财政局
43
十五、倡导志愿服务
开展爱心
志愿服务
春运及农民工集中返乡、出行时段,在汽车客运站设立志愿服务点,为农民工提供交通指引、途中休息、茶水供应、应急医护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常态化组织志愿者深入企业、工地,为农民工提供权益维护、司法救助等服务;深入村(社区),为农民工家庭提供关爱陪伴、心理抚慰、纠纷调解等服务。大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情况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县文明办
团县委
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4
十六、开展表扬激励
加强宣传报道
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画册、口袋书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在发展产业、乡村建设、带动群众致富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返乡农民工先进典型,宣传服务农民工的好人好事。
县委宣传部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5
开展表扬奖励
按规定组织开展全县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表扬奖励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6
保障民主政治权利
重视从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加强农民工中的党组织建设,健全城乡一体、输出地党组织为主、输入地党组织配合的农民工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制度。积极推荐优秀农民工按程序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支持农民工在职工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中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吸纳返乡农民工中的能人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
县委组织部
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7
十六、开展表扬激励
注重发现培养基层干部人才
依托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精准了解掌握人员流向、个人品行、产业特长、发展意愿。加大对见识广、思维活的年轻农民工的回引力度,鼓励和引导回乡创业。对在产业发展、自主创业、乡村建设、带领致富中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返乡农民工,加强政治引导和思想引领,建立乡镇党委委员、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结对培养“3+1”模式,把“讲政治、有思路、有干劲、有意愿”的优秀返乡农民工培养、发展成党员、村级后备力量或村“两委”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在推行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化中,拿出专门类别面向优秀党员农民工选聘,使党员农民工成为农村发展的“带路人”。将农民工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大力培养一批乡村建设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乡村旅游等方面的“土专家”“田秀才”。
县委组织部
县民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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