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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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机构职能信息
发布时间:2023-09-06   录入: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落实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
        (九)指导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指导相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办公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民乐路87

       编:6415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 -18:00
       联系方式:028-23322527

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  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赵婷婷)。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督查督办、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志、工作年鉴和全局大事记;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局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局有关规范性、综合性文件的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及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社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规划财务股(信息化股)(负责人:王龙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车辆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统计管理和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及监督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人社系统信息化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数据资源共享,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和社保卡宣传发行工作,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三)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肖杰)。贯彻落实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贯彻落实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规划,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管理制度,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三支一扶等特殊需要人员招募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的实施;指导开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落实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贯彻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指导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知青档案;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人:童乙梅)。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流动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管理、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考核奖惩、流动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选拔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

(五)工资福利股(负责人:颜文安)。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退休费待遇政策;负责县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指导相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参与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六)劳动关系与监察股(县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姚程)。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制度;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依法查处案件,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七)调解仲裁管理股(信访股)(负责人:谢耀萱)。指导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和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有关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系统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督办信访事项,承办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件,检查指导本系统信访工作;负责维稳、应急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承担人社系统信访、维稳统计及分析工作。
        (八)社会保险股(负责人:童燕)。落实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负责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审核审批;组织实施基本养老金调整;指导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性质认定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承办县政府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

(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内部审计股)(负责人:王龙灵)。 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的收支、管理,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检查;拟订内部审计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协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
        (十)农民工工作股(负责人:唐勇)。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承担农民工工作政策调研、信息交流、督查指导、信息建设等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培训、转移、输出及数据统计。

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人: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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