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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 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录入: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
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发〔202233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部署安排,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保持规模稳定。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要求,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确保全省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务工规模不低于去年水平。

(二)聚焦重点区域。将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作为稳岗就业工作的重点地区,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

二、高质量推进重点工作

(一)落实就业帮扶政策。认真贯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按规定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补助、就业帮扶载体奖补等政策。做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制定公布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清单,优化经办服务流程,便利脱贫人口及用人单位申请享受。

(二)加强省内外劳务协作。持续深化拓展东西部协作、川渝合作和省内对口帮扶,加强劳务协作对接,丰富拓展人员输出、技能培训、权益保障、产业援建等协作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础上,与脱贫人口劳务输出数量较多的地区签订劳务协议,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各地要建立脱贫人口底数、就业意向、就业需求、培训需求等清单,强化输出输入地信息交流,共同做好劳务输出管理和稳岗服务,努力将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岗位。

(三)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和补短板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参与项目建设。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资金占比,广泛动员脱贫人口参与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建设,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鼓励乡村能人创办以吸纳脱贫人口为主的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促进增产增收。推动各类就业帮扶载体健康发展、壮大升级,各地可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吸引脱贫劳动力较多、带动带领脱贫劳动力发展较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根据吸引和带动带领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情况,给予适当奖补。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

(四)开展“雨露计划+”行动。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发放方式保持不变,会同行业部门做好动态监测。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发挥建筑、物流、电力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作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

(五)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把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作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重点对象。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完善搬迁劳动力“一库五名单”,强化就失业监测和“零就业”家庭预警。统筹实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就业帮扶行动周”等专项活动,以凉山州为重点,在大型及以上集中安置点开展“易地搬迁幸福路 就业增收促共富”主题专项巡回活动。加强集中安置点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和力量配备,推动就业帮扶工作规范化开展,落实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适合的岗位信息、1次免费培训的“131”就业帮扶服务,动态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就业”。在大型及以上集中安置点开展“天府微创园”建设。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村抓落实”的就业帮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五级书记抓就业帮扶的责任。脱贫县要将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凝聚多方合力,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各类就业帮扶力量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措施。乡村振兴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共同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况监测和工作调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以工代赈工作力度,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动乡村地区产业发展。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予以支持。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对市(州)和县(市、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三)营造良好氛围。选树一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典型,总结宣传推广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就业帮扶好经验好做法。定期举办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活动,营造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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