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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录入: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关于报送2023年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县政府办: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环境审批,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环境监测能力,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全县上下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截止目前,4个国省考核断面达标率100%,优良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截至11月2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9天、优良率为87.9%,PM2.5浓度28.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排名居全市第一。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可控,核辐射安全零事故。城区区域声环境、城区道路交通声环境及城区功能区环境噪声达标率均100%。  

(一)抓改善、提品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协同治理,聚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狠抓工业源污染管控。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今年以来,引入涉气企业16家,否决涉气企业14家。开展砖瓦行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制发《乐至县2023年砖瓦行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脱硫设施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安装用好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监管部门联网,推进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开展“散乱污”企业新一轮排查整治,99家涉气企业分行业、分类别、分规模更新完善污染源清单。鼓励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全县19家砖厂在1-2月期间均落实了错峰生产(停产)措施。狠抓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快推进“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开展移动源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抽测柴油货车416辆,非道路移动机械64台,发现并处罚2起尾气超标排放行为。狠抓生活源污染治理。严防城区内露天熏制腌腊制品和露天烧烤,持续开展油烟专项治理。强化汽修喷涂管控,在臭氧浓度达到 147微克/立方米时,县城建成区汽修行业落实全体停止喷涂作业。高温时段禁止露天喷涂、晾晒等作业。狠抓燃烧源污染管控。印发《乐至县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巡查,清理整顿车辆共计5000余辆次,出动人员1万余人次,清理整顿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30余家,收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110余封,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100余起,发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提示单一份。印发《乐至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开展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工作的通知》,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强化禁烧源头管控。利用高空瞭望视频和无人机常态化开展空中巡查,今年以来,解除高空瞭望视频预警17次。狠抓扬尘源污染管控。制定建筑工地积分制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全面推行精细化管控建立施工周期超过六个月的建筑工地清单,全面掌握建筑工地渣土转运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等相关情况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在线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远程执法,坚决打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3次、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4次,严格按照乐至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臭氧)响应措施要求,有效减缓污染影响。二是多措并举,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环保项目储备。紧紧围绕资金投向,重点针对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进行项目包装,2023年入省级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项目9个,总投资2.9亿元,拟申请资金2.07亿元,入中央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项目4个,总投资1.64亿元,拟申请资金1.18亿元正在开展项目编制9个,总投资1.84亿元,拟申请资金1.32亿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超3亿元,不断加强流域治理,先后完成蟠龙湖、中天河生态修复、玉龙湖生态湿地修复重构及4条重点流域内源治理等一大批重点生态修复项目。累计完成水源涵养林建设174亩、河道疏浚6千米、生态沟渠9条等。督促运维单位加强沿线污水处理厂、农污设施运行管理,实现达标排放。加快推动县城污水处理厂、童家镇污水处理厂、佛星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着力进一步削减入河污染;新增完成18个村(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7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治理。精准追溯污染源,完成重点流域沿线2800余亩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清除沿岸100米范围内的农作物秸秆。建立化肥农药固定监测点100个,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强化饮用水源治理。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内源治理,加速湖库生态修复。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做好保护区隔离设施修复、流转土地禁种、水面漂浮物打捞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厉打击保护区内钓鱼、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2023年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17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600余份,劝离钓鱼行为40余起。三是源头管控,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要求,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从源头遏制污染物质进入土壤。深入落实分级管控,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我县耕地均为“优先保护类”,无“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对拟将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因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不当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毒地”事件。推进(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年底前完成精细化公司地块的初调和磷化工公司地块的详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切实加强危废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牌标识,强化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管理物联网建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危险废物重点管理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检达标率为100%。

(二)抓安全、筑底线,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双随机”执法系统为基础,截至目前,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190余家次,对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性检查50余家次,开展饮用水源地检查8次,开展夜间执法检查8家次,夜查企业40家次,开展测管协同27家次,对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全覆盖检查。以执法大练兵为契机,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排污整治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为突破口,紧盯县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重点企业,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和效能。截止目前,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6件,拟处罚金额73.26万元,已作出处罚决定书9份,处罚款54.68万元,运用配套办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件1人次。同时对其中4件轻微违法案件做出了不予处罚的行政决定,坚持柔性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夯实应急基础。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应急预案,保障环境安全。将饮用水源地、放射性涉源单位、危险化学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开展全覆盖排查。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共200余家。三开展环境监测。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和执法中的作用,完成大气、水、噪声等各类监测,截至目前,开展环境质量监测9次,监督监测17次,委托监测17次,出具监测报告46余份,出具有效数据4000余个,出具河(湖)长制考核断面监测情况通报及空气质量情况通报24份。

(三)抓服务、谋大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有力推进构建“源头把控、过程管理、事后监管”的全闭环排污许可证质量管理模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截止目前,共核发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7,并对新发证和重新申请企业排污许可证开展现场核查。完成我县部分行业11家企业2022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质量审核。严格落实证后管理工作,加大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我局已对6家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企业立案查处。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坚决实施“三线一单”,切实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把好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主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条件以及民生工程、基础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等有利于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从立项、选址、施工等各环节做到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快速审批全面实行 “网上办”“马上办”和“一次办”,让市场主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简化审批手续,对于环境影响可控、位于工业园区内的环评报告表类项目,实行环评审批承诺制。截止目前,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报告表项目24个,其中审批承诺制项目14个,占比58%。

(四)抓督察,促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顺利通过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发《乐至县迎接四川省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搭建起“1+8+6+4”工作框架。以迎督办牵头统筹协调,档案资料、文稿材料、现场点位、督查督办、信访维稳、追责问责、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8个工作组协同配合,形成高效运转迎督工作机制。同时,经梳理研判我县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谋划建立了重点流域水质、砖瓦行业、城区水质、农业面源污染、泡菜企业、园区企业等6个攻坚专班,以及4个重点流域水质攻坚专班,联同4个重点督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及日常攻坚工作,确保迎督工作高效迅速推进。第三轮省督共反馈乐至信访问题74件,目前我县已上报13批次74件信访件回复,办结50件,阶段办结24件。截止目前,全县中省环保督察问题共计262个,已完成整改257个,整改完成率98.09%,剩余5个均达到时序进度。

(五)抓创建,惠民生,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级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将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出台《乐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乐至县贯彻落实〈美丽四川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总领性文件,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系统部署,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旗帜鲜明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力美丽四川建设我县被省环委办确定为2023年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培育县。

(六)抓班子、带队伍,推进生态环保铁军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突出政治引领,打造“学习型”环保铁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党组领学、干部研学、党支部促学、党员干部自学四个层面和集体学习、交流研讨、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学习,确保入心入脑。引导全体党员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动干部职工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夯实为民作风上取得新的实效。截至目前,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11次、支部集中学习11次、党组会前学法5次、职工会学习6次,召开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等专题研讨学习会5次严格选人用人,打造“专业型”环保铁军。始终把《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作为选人用人的根本遵循,树立“看品行比口碑、看专业比能力、看担当比实绩”的“三看三比”用人导向,大力选用工作中扛重活、打硬仗、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竞赛,王玉蛟获得全省岗位能手称号。选派一名业务骨干到省厅顶岗锻炼。鼓励监测人员参加监测上岗理论及操作考试,8人、88项次通过考核获得上岗资格证,干部的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今年以来,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12人次,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12人次。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廉洁型”环保铁军。狠抓干部使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深入开展“清扬”行动等问题整治,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得到切实提高。

  • 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环保工作格局尚未全面形成。尽管县委县政府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少数部门大局观念不强、环保意识不足,“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还没有全部落实到位,在具体工作上依然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是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尚不稳固。水质考核断面优良率基本稳定达标,但排名在全省靠后,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空间不断收紧,城区建筑工地的监管有待继续加强,个别地域仍存在露天焚烧现象建筑施工噪声、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三是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广泛形成。全民生态环境素养、环保法治意识和绿色生产生活理念有待增强,简约消费、节约能源、低碳出行的绿色生活习惯仍未有效形成。

  • 2024年工作打算

(一)坚决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一是统筹打好“三源治理”组合拳。落实好“管车、降尘、治污、禁烧、控放”措施,开展VOCs深度治理,依法严查各类涉气污染问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夯实县乡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二是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用好空气微站,统筹33个空气质量微观站开启全天候监测模式,实时更新监测数值,智能响应污染超标预警。优化重点企业和行业的减排措施,强化预警预报,适时启动和解除重污染应急响应,随机暗访夜查企业,倒逼企业落实重污染响应措施。三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的力度,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制度,对大气重点污染源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暗访调查,对不达标的坚决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关停取缔,切实回应好人民群众的大气环境质量关注。

(二)坚决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坚持岸上监管与岸下监测齐抓。强化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源。督促技术河长做好流域沿线水质加密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坚持治标措施与治本工程同步。抓好巡河查河治河,确保河水流畅无腐物、河床无异色。有序推进石佛镇污水处理厂技改、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等项目建设,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切实提升治污能力。三是坚持对内协作与对外合作互促。健全“河湖长制+民主监督”等机制,全面推广“31411”乐至模式,推动治水工作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加强与跨界流域上下游县市区的沟通协调与交流合作,联合开展流域环境联合执法,形成流域治理合力。

(三)坚决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一是聚焦信访问题及时办结。对于目前督察组现场反馈问题、还未办结的信访问题,在督察组撤离后,要按照重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断的原则,持续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对于不能立行立改的,要细化制定后期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所有问题能够整改完成。二是聚焦反馈问题制定方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建立问题清单,制定落实“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人员”的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三是聚焦时序进度全面整改。对照整改方案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尚需按时序推进的问题整改坚决彻底、如期完成。四是聚焦突出问题举一反三。针对后期督察组发布的典型案例、反馈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举一反三、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直面问题持续攻坚。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经常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

(四)对标对表补齐创建指标差距。一是积极主动对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准确把握创建要求、创建程序、创建时间,并对照创建指标、创建标准和节点要求,全面进行自查摸底,针对短板弱项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重点,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二是邀请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开展指标分析,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切实巩固已达标指标,着力补齐短板弱项,落实具体指标达标任务,确保所有考核指标全部达标。三是走出去学习并借鉴其他创建成功地区的先进经验,将其转化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行动,通过深入挖掘区域特色优势资源,全面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5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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