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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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录入: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1条。其中,机关简介信息18条;政策文件信息8条;财政管理信息5条;其他法定信息10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环节,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依法按时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同时规范分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文件严谨、准确、规范,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及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调整和优化“重点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和功能布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的宣传作用,及时推送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强化监督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各股室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93.7856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的解读方式和解读力度仍需丰富加强。我办虽已公开了主动公开的信息,但是解读没有随文件一起公开;解读形式过于单一,大部分仅仅是文字,缺少视图解频或动漫解读。

下一步,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重点从解读形式和解读同步关联等方面下足功夫,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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