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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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在建工程实行统一停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4   录入: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2月5日起实行春节期间全县在建工程统一停工。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将自查结果书面报质安站,经质安站检查同意后方可动工。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停工决定,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

一、加强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建筑责任主体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超前部署,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落实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各施工单位要在节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险施工部位,加强跟踪管理,加强施工现场防坠落、防触电、施工围墙、临时设施等管理。特别是对所属工地的各类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等高大设施,深基坑边坡支护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在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如:基坑支护方案、脚手架专项方案、模板施工方案、起重设备安拆等)的编制中,必须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在严格按施工方案实施的同时,做好验收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用电和防火管理,坚决杜绝火灾发生。冬季施工用火、用电量增加,现场防火防控难度大,是火灾的高发季节。施工单位要对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控,切实排除火灾隐患。对明火作业要实行严格管控,操作完毕后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职工宿舍要采取安全可靠的取暖措施,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3.及时拨付工程款兑付民工工资,严格遵守停工时间。为确保春节期间平稳度过,建设单位应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要及时把民工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不得以工期紧、任务重等理由盲目要求施工单位抢进度,拒绝停工。

三、强化管理,落实制度

1.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和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春节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加强门卫管理,悬挂警示牌,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意外。施工单位于2021年2月6日前报送施工现场春节停工值班表和企业领导施工现场带班表到质安站316室。

2.加强政策宣传,倡导外籍员工就地过年。各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思想安抚和后勤保障工作,并参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3.做好节前和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监理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对所监理的项目工程进行节前和节后安全大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拨付和发放民工工资,督促完善落实门卫制度、施工围墙、安全防护设施等。于 2021年2月6日报送春节停工值班表和节前检查情况到质安站316室。

四、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

1.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自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后及时向质安站提出复工申请并附安全教育影像资料。申请需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质安站,质安站在接到复工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对资阳籍以外的务工人员,各施工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向所属社区进行报备。同时,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出示核酸检测报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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