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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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4-04   录入: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全县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乐至县住建系统涉及的下列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一)乐至县范围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边坡失稳、山体滑坡、基坑和支护结构坍塌、水淹并严重危及人员、附近民房和交通安全;工地火灾并严重危及人员和附近建筑物;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并严重危及附近建筑物和行人;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建设工程施工漏电、触电重大事故;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房屋拆除事故;工地发生多人中毒事故;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二)乐至县范围内发生的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事故;

(三)乐至县范围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险情的质量事故;

4)需要乐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处置的其他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为县住建局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由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组成。负责全县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安站,由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他人员为成员,负责《乐至县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工作和预案的启动与结束,具体负责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他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指挥长的指令通知副指挥长、专家技术组和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及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三)信息报道组

信息报道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统一组织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及时客观地报送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四)事故救援组

根据专家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协调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协调事故抢险中所需的抢险物资和车辆调度,协调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等。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指导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响应程序及指挥程序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科学、准确地判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级别和影响程度,立即向指挥长报告,并通知副指挥长、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各事故处置组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发生一般事故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救援,指挥长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担任现场救援指挥,组织开展救援抢险工作,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2.发生较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县安委会和市住建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担任现场救援指挥,组织开展救援抢险工作。

3.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应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县安委会和县住建厅报告,请求救援支援,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抢险工作。

(二)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获悉可能诱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及发生事故的信息后,应当立即上报。

2.报告程序和紧急通信联络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10分钟内向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时间距事发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在向市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前,须先报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经核实、统一口径后再上报。

3.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的初步估计和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

(三)现场救援处置

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根据现场需要,应急指挥部组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进行处置

1.交通疏导和管制

因突发事故导致市政道路无法正常通行,应及时对事故影响路段采取交通疏导措施,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预防次生事故发生。因抢险救援需要占用市政道路时,在确保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对所占用的市政道路进行交通疏导或管制。在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应为赴现场参与抢险的车辆、设备快速到达现场,以及为医疗救护车辆开展事故伤亡人员转运提供通行便利

2.设置警戒区域及维护现场秩序

应根据现场抢险救援作业范围,组织对现场及周边设置警戒区域,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实施控制,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秩序维护工作。

3. 消除抢险救援阻碍

因突发事故导致火灾、市政管网损坏等次生灾害,阻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时,应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各条受损管线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协调关闭危险源,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创造条件。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障碍物阻碍抢险救援工作开展时,及时与产权单位协调会商,根据实际情况对影响抢险救援工作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障碍物实施拆除。抢险救援不利影响消除后,各单位加快推进抢险救援各项工作。

4.抢修受损市政管线设施

因突发事故导致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市政管线设施损坏,在不影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对损坏的管线进行抢修。因管线关停对周边单位或居民造成影响且短时间难以恢复的,供水、供电等部门应立即核实受影响范围,制定临时措施方案,为受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提供临时供水、供电等。不能提供临时供应的,应向受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5.风险源监测

根据事故性质、险情状况和抢险需要,应急指挥部组织专业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受影响范围内的地形、建筑物、构筑物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提交现场应急指挥部。

6.专家会商

技术支持专家组针对抢险救援中出现的技术类问题或风险源监测到的不良数据,及时进行会商,形成专家意见确定解决方案,上报应急指挥部并指导相关单位实施。

7.相关资料调取

根据现场抢险救援需要,应及时协调提供事故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设计及工程勘察等资料数据,应及时协调提供抢险救援范围内的管线设施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抢险救援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8.事故人员营救

承担抢险任务的各单位应尽可能用最短时间和最为安全的方式,对事故人员开展营救。根据需要,可动用搜救犬、生命探测仪等手段辅助实施营救,各相关单位应为营救事故人员提供支持。在营救事故人员过程中,尽量避免对事故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9.救护、转运事故人员

应在第一时间对营救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初步判定伤情、统计伤亡人数,并及时转运到医院。

10.人员转移和临时安置

当突发事故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造成影响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将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避险,必要时对转移避险人员实施临时安置。

11.家属接待

后勤保障组协调事故所在企业要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工作,主动为家属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做好安抚和思想工作。避免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干扰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12.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四)指挥和协调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通知县有关部门和事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的工作。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应急指挥部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以及事件的扩大或升级。

(五)信息报道

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应急指挥部集中、统一管理发布,按规定保守国家秘密。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应急指挥部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和传言。

六、应急结束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突发事件现场得到控制,遇险人员全部得救;

2.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消除,没有继发的可能性;

3.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经结束;

4.已经采取必要防护措施,能够防止公众再次受到危害。

(二)应急结束

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长确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三)善后处置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下一步事故处理工作提供资料。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 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加强对工程抢险力量的教育、培训,确保抢险力量熟悉掌握应急救援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演练,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

(二)制定与解释部门

乐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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